江雁洲回想从前那些事。
依稀记得,他小时候,很乖,很勤奋,也很老实。但后来可能是心冷了,提不起干劲,就不再那么傻了。
齐素雅凝视他半晌,忽然道:“要不要唱卡拉ok?”
江雁洲:“?”
这话题转的太快,江雁洲有点回不过神来。
齐素雅拉开电视柜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两只麦克风。她冲着江雁洲眨眨眼:“这年头啥都好,就是娱乐行业不发达。”
之后她又补充:“不用怕扰民,我前阵子重新装修一遍,加了一层隔音板。”
所以她这房子隔音很好,就算在此鬼哭神嚎也不必担心会惊吓到左邻右舍的无辜邻居。
她往蓝光影碟机里塞了一张音乐光盘,然后抓着遥控器点开曲目,之后选了一首节奏比较悠扬的,她清了清嗓子开始唱。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陪我两败俱伤……”
……
大多时候,是齐素雅在唱,江雁洲安静的听。
他坐在沙发上,忽然想起以前有人说他五弟紫矜是所有人中嗓子最好听的,天生适合吃音乐饭。
紫矜的嗓子很适合唱歌,但他很少唱,他把更多时间放在乐器上。
雅雅的嗓音没有紫矜好,音准也不如紫矜,更没有紫矜天生细腻敏感的共情能力,她的歌声不会令人感同身受,但听她唱歌是件很舒服的事情。
或许也不必她唱,对他而言,只要能像现在这样静静的看着她,陪伴她,就已是他人生最大的满足。
江雁洲面无表情地发着呆,直至齐素雅唱完一首动感的快节奏歌词,她忽然抓起麦克风往他手里一塞。
他的视线撞入她清透的眼瞳。
“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