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车里时,沈明雀收到了程铭城那边送来的新衣服,和她的风格是符合的。
林初萤随意瞥了眼,价格还不低。
陆尧见沈明雀摆在一边,问:“不喜欢啊,哪天让小爷我送你两套,我审美很好的。”
闻言,沈明雀看向他。
“哎,你这什么眼神?”陆尧感觉读到了她眼神里的一丝嫌弃,十分不满。
沈明雀口不对心:“陆少眼光当然是很好的。”
过了会儿,陆尧忍不住八卦:“你和程铭城分手的时候是真的撕破脸了吗?”
这事整个盛城都传疯了。
林初萤踢了脚陆尧,威胁说:“你哪来那么多问题,再问你这个月的工资没了。”
陆尧连忙求饶:“别啊别啊,我不问了。”
沈明雀被他逗笑,眼睑微微垂下,被柔和的车灯笼着,有一丝朦胧感:“算是撕破脸了吧。”
之前明里暗里向她打听这事的人不少,不认识的没听过的甚至见面了就会问一句。
当了一年多的女朋友,忽然得知自己只是个替身,那一瞬间当然是气的,她是女朋友,不是小情人。
在这段恋爱里,他们是平等的。
其实沈明雀不知道那白月光是谁,只见过一张侧脸的照片,是有七八分相似。
这个世界上像的人不少。
说起来,程铭城的朋友们也是自从公开之后才以为他们是正式男女朋友的,他们也知道这个白月光的存在。
沈明雀自尊心不低,几乎是当天晚上和程铭城吵了一架,虽然严格说起来是她单方面吵架。
然后她就离开了,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带。
有时候沈明雀都在想那个白月光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程铭城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
但她又不想去查。
第二天替身一事就传遍了盛城。
他们谈恋爱的事就让不少人关注了,一分手自然很多人都想来找新闻,沈明雀换了手机号码,公司也刚好解约了。
虽然新闻被压下去一些,但是止不住的。
过段时间,人们又忘了新闻。
沈明雀又低头看向那几个精致的礼盒,轻声开口:“林总,我能不要这些衣服吗?”
“这是别人送你的,你可以自己处理。”林初萤笑了一下,“不喜欢就扔了。”
“可以捐的。”沈明雀说。
她有定时捐旧衣服的习惯,尤其是像她这样的模特,各种拍摄,旧衣服就更多了,一次打包捐出去很方便。
陆尧又凑过来,兴致勃勃:“要我说,这不喜欢的就直接扔到程铭城脸上。”
他仿佛被下午的事激起了斗志。
车里静默半天。
“以前喜欢的。”沈明雀慢吞吞地开口:“现在不喜欢了,爱好都是会变的。”
这的确是她之前会喜欢的风格。
也许是林初萤今天的行为影响到了她,沈明雀突然憋出来一句——
“狗男人和他白月光结婚吧,不要出来祸害别人了!”
“……”
小宇宙爆发使车里有些安静。
陆尧作为男人,表示不敢发言。
沈明雀又想起什么,提醒说:“今天摄影棚里发生的事可能会被传出去的,到时候……”
“没事。”林初萤毫不在意,“等你经历多了就习惯了。”
毕竟一时打脸一时爽,一直打脸一直爽。
“有你们老板在,还用担心这担心那。”陆尧也跟着说,“不如担心晚上吃什么。”
他肯定是要跟着蹭饭的。
提到吃饭,沈明雀还真饿了,报了一串菜名。
吃过晚饭后时间不早,林初萤回到华庭水岸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天色已经黑透。
客厅里没开灯。
林初萤高跟鞋一脱,就往里走,一边灯亮,然后她就看到了站在厨房外的陆燕临,他手里端着一杯冰水。
还穿着浴袍,带子松散地系着。
他身材挺拔修长,望向这边的眼神很平静,唇线微弯,阴影落在脸上,衬得五官立体,比之商场上的不近人情,此刻有些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