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合作后,他们就可以让海外实验室放弃这项研究,把更多的资金和精力,集中在其它方面。
当然了,石兴宁是唐氏国际的总监,自然是要为公司利益做考虑的。
他希望能在协议中增加一项内容,那就是电子厂可以提供有关技术的材料,供唐氏国际学习。
这样的要求,属实有些过分了,苗一科没有答应。
经过一番谈判,最终协议进行了更改,唐氏国际可以派人前来协助生产,也可以称之为委培。
但接受委培的人,必须在电子厂工作满三年才能离开,否则的话,不但要赔偿一大笔违约金,还要被告上法庭。
苗一科想的很清楚,唐氏国际如果得到了技术,以他们的能力,不出几个月,就可以把自己完全替代。
但是三年的时间,足够电子厂更新换代,发展研究出更新的技术了。
在这方面,聂滨海还是很有自信的。
正是信任这位总经理的技术水平,苗一科才会答应这条协议。只不过事后霍不凡知道了,觉得这不太妥当。
聂滨海的技术水平确实很高,但他太自信了。
电子技术,最难攻克的是一个门槛,一旦进入这个门槛,就会得到飞速的发展。
唐氏国际现在就是被阻挡在门槛之外,他们进来了,以后哪还有别人的事。
就算你三年后更新换代,可再往后呢?三年后的那段时间,唐氏国际难道还追不上你?
聂滨海再牛,也不可能比唐氏国际从世界各大院校招揽的高材生,大批国内外教授,博士级别的人物厉害吧。
所以签下这项协议,等于电子厂只有三年到四年左右的领先期,之后是否还有合作,全看唐氏国际的心情了。
苗一科想明白这个道理,顿时后悔不迭,然而协议已经签署,后悔也晚了,他只能一阵国骂。
被骂的,自然是聂滨海,如果不是这个总经理拍着胸脯说保证可以继续甩开唐氏国际,苗一科怎么会同意呢。
只能说,不懂技术的人,很难想的那么遥远。
霍不凡对这种电子技术也是一知半解,他能看的远,是因为眼界更高。
不过不管怎么说,能把唐氏国际拉上船,最起码在这几年里,电子厂的生意是不用愁了。
只要能够妥善利用好这几年的时间,把唐氏国际和霍家带来的红利完全消化掉,也许可以成长为一流的大公司。那样的话,就算日后唐氏国际赶上来了,也不至于死的很惨。
并且机遇总是存在于风险之中,倘若几年后没有死,那电子厂的未来,就不可限量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收益大于风险。
搞定了电子厂这边的事情,霍不凡立刻打电话通知了姬香凝,同时给那几家供应商发去了新的邮件。
邮件内容很简单,明天就可以从新闻上看到,姬家通过电子厂的经销权,与唐氏国际展开了合作。
这次的经销权合作,以电子厂为基础,姬家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代理。不过利润很低,满打满算,一年下来可能也就赚个几百万左右。
但无论霍不凡还是姬香凝,看重的都不是利润,而是这场合作给姬家带来的转机!
果不其然,邮件发送后的第二天,当唐氏国际正式发布公告,宣布与电子厂进行合作,并依托姬家分公司进行代理托管的时候,那几家供应商的老板立刻就找上门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