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好。”
沈帆不回答还好,一回答,贾天更是气得血压升高。
周四那一天上午,检验科少了一个高效率的专业医师,多了一个新手四眼萌妹。
警局那边来了两名警察,张亥和刘一明,案情非常清楚,不存在需要争论的地方,除了沈帆从头到尾无所谓的态度有些怪异之外,其他也没有什么需要探讨的。
刘一明本想着去五楼转一圈,但是仅仅和楚思思见了个面,话都没说上就被张亥叫走了,还连带训上一句,“是工作时间,不可以这样子。”
警察办事也讲究随时不忘锻炼身体的样子,刘一明和张亥不坐电梯,竟然一层层楼梯走到大厅,这样一来,更多人知道沈帆被警察带走这件事了。
方明对沈子封道:“别去管闲事,沈帆的父亲可是个不好惹的人,当年在医学院,沈帆可是偷了不少东西,实验室监控拍的一清二楚,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有些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方明知道的只是医学院时期的沈帆,其实沈帆的问题从小学开始就已经有了。
二年级的时候,沈帆因为长得高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一天课间,他看见坐在第四排的女同学头上的紫色发夹掉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沈帆就有了一个念头,真想把这个发夹捡起来放到口袋里,带回家放在书桌上。
他不知道这个念头从何而起,更不知道如何把这个念头从大脑中清除出去,大家拿着音乐书排队去音乐教室上课,因为坐在最后一排,沈帆总是最后才拿书,然后去排队,那天他故意拖延了一些时间,悄悄用左脚踩松右脚的鞋带,走到第四排的时候,发现自己鞋带松了,于是就蹲下来重新系鞋带,系鞋带的时候,站在教室外面的班主任陈老师已经等不及了,就说了一句,“后面的同学自己跟上来哦。”
排好队的同学在老师的指挥下陆陆续续推着前面同学的后背,离开教室。沈帆系完鞋带,起来时顺手就把紫色发夹捏在了手中。
假装把左手伸到裤子口袋里,随后,三步并作两步,跟上了队伍。
接下来那一天的所有时间里,沈帆都觉得这个发夹烫烫的,在他裤子口袋中像一个小小的发热的星球。
他觉得很兴奋,很激动,完全没有认为这是一个盗窃行为。
之后几周,他又看见一个女孩子的粉色铅笔特别漂亮,趁同学们不注意,他又将铅笔偷到了自己的书包里。
每一样偷来的东西,沈帆都锁在了书桌抽屉中,直到有一天,沈帆的妈妈因为和沈帆爸爸闹离婚,想要找一本相册带走,强行打开了沈帆的书桌抽屉,才发现了里面竟然有一百多件奇奇怪怪的小东西,甚至还有一块已经发霉的圣诞饼干。
沈帆爸爸问了沈帆一个晚上这些东西到底怎么来的,沈帆将每一件东西怎么获得的,从哪里获得的都一五一十告诉给沈飞,沈飞听到后来已经要吐了,在工厂里一向严格的沈厂长,恨不得一巴掌把沈帆打死。
但是毕竟就一个儿子,他老来得子怎么舍得。
沈帆自然也没有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到了初中以后,他知道这种行为属于盗窃,但是因为东西都太小,而且根本不值钱,他也知道了就算被警察抓了,也不过是教育而已。
主要是那种兴奋和满足的感觉
久而久之,沈帆就算想要忍住不伸手,也忍不住了。
他在面包店偷夹子,在餐厅偷小勺子,偷来的东西全都排列整齐锁在柜子里。
有些时候他可以几个月不偷,有时候他又会一天偷几次。
不偷的时候,沈帆可以理解偷东西是一种犯罪行为,偷东西的人是小偷,是大家看不起的。
但是偷东西的时候,沈帆就完全想不起来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