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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节(2 / 2)

池冥紧走几步,绕到车的另一侧,弯腰看向坐在窗边的少年,柔声说道:“小宝,在池大哥家住下好不好?外面不安全。”


庄理默默撸猫,看也不看池冥。


7480好奇地问道:“主人,你干嘛不在这里住下?”


“现在住下是死皮赖脸,明天住下是贵客。我也要顾及我姐姐的感受,你不懂。”


7480:“……好吧,我的确不懂。”


池冥等不到少年的回应,只好看向庄流云,而庄流云却在用手绢擦眼角,完全没有留宿的意愿。


池冥只好耐着性子说道:“流云,你们在这里住下吧,把池家当自己家就行。”


“不了池大哥。”庄流云嗓音闷闷地说道:“小宝胆子小,受不了一点点刺激。我们在乡下老家的时候,我爹对小宝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的。您也知道小宝的情况有多么特殊。他需要安静的环境。谢谢您了池大哥。”


她话里话外没提到半句池诚的不是,却又直指池诚没有礼貌,性情粗鲁,把池冥噎地说不出话来。


坐在驾驶座的陈宣廷抿唇暗笑,心道这位小姐看着软绵绵的,其实也有带刺的一面。


池冥想到池诚大呼小叫的样子,脸色又阴沉了几分。


他暗暗吸了一口气,压住满腔怒火,看向庄理时却又柔和了面色,好声好气地问道:“小宝,你走便走了,为何还要把我家的猫抱走?”


庄流云这才发现弟弟竟然把那只胖乎乎的橘猫也带出来了,这会儿正用披风裹在怀里,只露出一个头。


“呀,小宝你怎么能拿池大哥家的小猫,快把小猫还回去!”庄流云嘴上呵斥,语气却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儿责备的意思,更没有伸手去抢橘猫。


一来她怕惹得弟弟不高兴;二来她也想让池大哥主动开口把橘猫送给弟弟。


没错,她就是这么溺爱弟弟,两辈子的习惯,改不了了。


池冥伸出手,想去摸摸橘猫的头,庄理却立刻掀开披风,把猫脑袋也裹进怀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方,一副“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怀里更没有藏着别人家的东西”的无辜模样。


池冥看笑了,摘掉庄理脑袋上的貂绒小帽,揉了揉他软塌塌的小卷毛,无奈道:“这只猫就拜托你照顾了,以后我能经常去看你们吗?”


庄理终于转过头,用乌溜溜的眼珠凝视他。


只这一眼,池冥就心满意足了,他能感受到,这孩子听得懂自己的话,也弄得懂外界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懒得理会而已。他的内心有一个神秘而又广袤的世界等待着别人去探索。


“去吧,路上开车小心一点,我会派几个警卫员跟在你们后面。”池冥冲陈宣廷摆了摆手,脸上全是不舍。


陈宣廷飞快看了他一眼,暗暗在心里揣测他对这姐弟俩的态度,然后平稳地把车开走。


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卫员坐上另外两辆车,紧紧跟上。


池冥在大门口站了很久,直至三辆车全部消失在街角才散去脸上的温和之色,面沉如水地回到偏厅。


仆役撤走了残羹冷炙,给池诚重新上了一座热菜。他正端着碗津津有味地吃着,手边放着一张报纸,时不时抽空瞥两眼。


报纸头条刊登着池家二少投资十万为红粉知己丁凝拍摄电影的消息,旁边还附有一张丁凝的照片。她穿着一袭贴身旗袍,姿态婀娜地斜躺在沙发上,双眼迷离,笑容妩媚,是个难得的美人。


最近一段时间,各大报纸都争相报道这桩绯闻,并把二人的感情称之为旷世奇恋,又把池二少的未婚妻拉出来狠狠批判了一番。


在这个时代,一切旧式婚姻都是需要被推翻的,一切旧式妻子都是需要被打倒的。能做到糟糠之妻不下堂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


池诚一边看报纸一边得意地笑,完全没注意到自家大哥冰冷的目光。


池冥懒得跟池诚说话,直接把管家叫过来,吩咐道:“以后池诚不准再从我的账户里拿走一分钱。他的开销由他自己负责。另外再放出话去,他的事我一概不管,他看上的女人也只是他的女人,与池家没有一丝一毫关系。谁若是扯着我池冥的虎皮在外面牟利,被我发现,我会让他在整个华国都待不下去。”


管家一边点头一边偷看池二少的表情。


池诚懵了,立马把碗筷摔在桌上,喊道:“大哥你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分家了,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我的客人你没有资格撵出去。”池冥穿上外套,走出偏厅,去了西院的书房。


书房门口站着两排荷枪实弹的警卫,看见紧跟而来的池二少,立刻拿枪杆子把他拦住,脸上全是冷漠。


池二少知道书房是大哥的禁地,谁都不能乱闯,只好悻悻地往回走。他原以为大哥只是在气头上,并不是真的要和自己分家,哪料晚上他去账房那里要钱的时候,账房却死活不肯开支票。


他每个月有四百元工资,但这些钱光是他自己挥霍都不够,又怎么会有结余。他答应投给丁凝拍戏的钱其实全是从池冥这里拿的。


如今池冥断绝了对他的经济援助,他眨眼就变成了一个穷光蛋。


丁凝的新戏还未曾投拍就已夭折,这段感情即将迎来一次重大考验。


更可怕的是,池二少为了给丁凝造势,已经把投资十万元的话放出去了,若是最后他没能兑现承诺,全国各地的小报都会把他当成笑话大写特写。


池诚是文人,文人最爱脸面。从财务室走出来的时候,他脸色白得吓人,像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与此同时,池冥正把庄父的信件全部翻出来,一封一封重新阅览。以前他对庄父口中的“犬子”半点兴趣都没有,看到相关描述就会自动略过。


然而,当庄理粉白的面容与这两个字产生联系时,他才终于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拿起钢笔,把每一段有关于庄理的描述都圈出来,仔细研读。


庄父对儿子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他在信里如是写道:


【旁人都说我儿是傻子,我却不信。他绝非痴傻,只是太过聪慧,故而显得极为独特。】


【他喜欢趴在柔软的羊绒地毯上,一本一本翻看我的藏书,无论何种文字、何种类别都能读地津津有味。】


【我若抽走他手里的书,他会用微红的眼睛瞪我,他在捍卫自己的知识城堡。】


【钟凯说他全是乱翻一气,我却知道他必定能看懂。我曾默默观察过他。他今日看到一本书的173页,第二日必定会把这本书找出来,从174页开始看。俄文、英文、日文、法文,皆是如此;机械、医学、物理、化学,无不涉猎。由此我断定,我的儿子是个天才。所以我不遗余力地教导他,哪怕他未曾给予我一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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