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媚现在最想做的,却是把某个好人碎尸万段。
碎尸万段后是绝不会喂狗的,而是泡在瓶子里,当做标本放在大厅内,让所有来她家的人,看看敢跟她做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那个混蛋,昨晚在警局审讯室非礼了她还不说,还顺手牵羊偷走了她的水粉美人。
是,叶明媚是没有察觉出方圆偷走她的水粉美人。
可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有机会?
找到他,把他碎尸万段--叶明媚这个此生中最大的心愿,还没有一点影子呢,某个保镖就打来电话,嘴巴漏风的跟她说,见过方圆。
嘎嘣!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接着猛地抬手,把案几上那些东西,都扫在了地上,嘎声说:“姓方的,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刺耳的手机铃声,告诉她:来电话了。
愤怒到极点的叶明媚,一把抓起手机,正要狠狠砸在地上时,却看到了来电显示。
德高望重的顾老先生,绝对算让叶明媚还有点尊敬的人之一。
深吸了一口气,叶明媚强迫自己迅速恢复正常后,才接通了电话:“顾老先生,您好。”
叶明媚在打电话时,一个五旬左右的男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看到被她扫在地上的东西后,他暗中轻叹了口气,却没在意。
不过,等他从洗手间内走出来时,却看到他那个号称明珠一朵花的老婆,狠狠把手机摔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响,手机碎成了十几瓣。
叶明媚黑色紧身羊毛衫下的胸脯,剧烈起伏着,仿佛要把衣服撑开那样,俏脸也像要滴出鲜血那样--这是她无法控制愤怒的征兆。
男人皱眉,退回到了洗手间内。
叶明媚跳起来,疯了似的跑到门后,拿起竖在后面的一根棒球棍,狠狠砸在了玻璃上。
哗啦、哗啦不断的东西碎裂声,传到院子里。
那些正在来回巡逻的保镖们,立即躲得远远的了--主子这样发脾气时,还是在两年之前,那次她开枪打死了一个保镖,起因是男主人跟她顶嘴。
把装潢的好像皇宫那样的客厅,狠狠砸了一遍后,叶明媚才把棒球棍随手扔了出去,左手掐腰,冲洗手间那边大喊:“燕春来,你给我滚出来!”
这座别墅庄园的男主人燕春来,这才慢吞吞的走出了洗手间,脸上带着最和善的笑:“小媚,这是谁惹你生气了?”
“我要杀个人。”
叶明媚闭上眼,接连几个深呼吸后,再睁开眼时,脸色竟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平静。
“嗯,那个人把你气成这样,肯定该死。”
燕春来走到叶明媚前,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柔声问道:“是不是昨晚打伤小军的那个人?”
叶明媚靠在丈夫怀中,低低的声音,答非所问:“你马上给我出动所有能出动的力量,找到那个人。今天,天黑之前--我要活的,必须要他活着来到我面前!”
就像山羊说的那样,燕春来在明珠的地位,就是天王老子般的存在。
他想让谁死,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不过,这不代表着他只要一句话,就能把那个该死的人,从这座人口数千万的大都市内找出来。
“小媚,半天的时间,我没法……”
燕春来有些为难的说出这句话时,叶明媚忽然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心口肉。
疼的他嘶哈一声时,叶明媚已经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疯了的猎豹般,开始撕扯他的衣服。
燕春来没有反抗,更没有提醒她这是在客厅,门还敞着,外面的保镖能看到。
他只能看出,叶明媚需要发泄。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常见的发泄方式无非是痛哭,酗酒,打架拿脑袋撞墙--不过,其实最好的发泄,是做男女最爱做的那种事。
就像叶明媚这样,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当然了,更不会在意脸面。
这才是真正的嚣张不是?
但很可惜的是,燕春来没有嚣张的本钱……尤其是在叶明媚采取主动时,最多不到一百秒,他就彻底投降了。
“废物,你特么的就是个废物!”
叶明媚疯了似的尖声叫着,抬手就狠狠一巴掌,抽在了燕春来的脸上。
在明珠有着天王老子之称的燕春来,却不敢有半分脾气。
不管男人在外面有多大能耐,可结婚后却没有让老婆满足过一次--那么,他就无法抬起头,会心生愧疚。
别看燕春来年过五旬,其实他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有些女人,仿佛天生就是来考验男人那方面本事的……用很文艺的话来说就是,自身拥有‘天赋异禀’的功能。
“废物!”
再次骂了一句,叶明媚快步跑上了楼梯。
燕春来躺在沙发上傻楞片刻,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声。
唉--两百万,就这样没了。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满脸都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