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叶明媚的人(负责保护她安全的保镖),跟她汇报说方圆已经在十一层某包厢内醉倒后,她马上就决定亲自出手,干掉那个家伙了。
对她的命令,保镖当然不敢违逆,立马乖乖送来了一把最锋利的刀子,就被她绑在左腿腿根处,用黑纱礼服遮住了。
她能遮住别人的目光,却瞒不过水暗影。
但她不在意:无论水暗影跟方圆是什么关系,那个混蛋都必须得死。
至于事后水暗影会不会埋怨她,叶明媚不打算管,哪怕是俩人翻脸。
走进电梯内后,眼神迷恋的叶明媚,眸光迅速冷冽了起来,嘴角更是浮上骇人的冷笑,直到电梯停住后,她才重新变的喝多了。
走廊的尽头,站着几个服务生。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女人,就侯在电梯门口。
看到叶明媚出来后,马上向前一步,低声说:“刚才我已经进去看过了,他喝多了,就躺在沙发上。洗手间内,还有他的一个同伴,不过也醉死了过去--那些服务生,不会多嘴的。”
“小四,你做得不错,月底时会收到大红包的。”
叶明媚满意的点了点头,撩起礼服裙摆,低头看了眼说:“你先走吧,把这些服务生也都叫走,碍事。嘱咐她们,嘴巴严实些。”
“太太,我还是在外面守着吧,万一……”
小四有些不放心就此离开,叶明媚却不耐烦的一皱眉,语气冰冷的说:“怎么,没听懂我的话?”
小四不敢再说什么,赶紧弯腰点头,这才快步走到走廊尽头,对那些服务生一摆手。
那些服务生虽说不知道叶明媚要做什么,但却都知道她的身份,不敢有丝毫的违逆,马上就乖乖随着小四,从楼梯上闪人了。
随着纷沓的脚步声消失后,走廊中彻底静了下来。
叶明媚这才惬意的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的说:“你能死在这儿,也没算白活一场了。只希望,你下辈子再投胎时,千万不要再招惹我。”
踩着细高跟皮鞋,叶明媚走在走廊中的脚步声,格外的清脆,悦耳,就像她此时砰砰跳的心儿。
叶明媚不知道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多少人死在她手里了(基本都是间接的)。
她只知道,这次她要亲手用刀子杀人了。
是,方圆是特么的很可怕,但要是在他烂醉如泥下,还不能干掉他的话,叶明媚觉得自己活着也没啥意思了--废物,有什么资格活着?
这个女人,不但对别人狠,对她自己也同样狠。
慢慢推开那扇房门,迎面扑来的酒味,还夹杂着呕吐物的味道(文永远的杰作),让叶明媚差点干呕出声,赶紧扭头喘了口气后,才闪身走了进去。
心跳的,更加厉害了。
无论她怎么心黑手辣,可亲手拿刀子宰人这种事,也确实太特么刺激了,能不紧张么?
轻轻抬脚,把秀足从鞋子里拿出来:赤脚走在地毯上,走的更稳一些。
正如小四所说的那样,方圆睡得很死,就像死狗那样,半张着的嘴巴嘴角,还流着哈喇子,恶心透顶。
慢慢地走到沙发前,叶明媚又慢慢地跪在沙发上,持刀的右手,更慢更轻的放在了方圆脖子右侧大动脉上。
用刀子杀人,最少有两个地方可以一击致命,比方直接贯穿心脏,或者太阳穴。
但这两种杀人方式,貌似都比不上割断人脖子大动脉过瘾--那才是叶明媚最喜欢看到的,鲜血迸溅中,一条丑陋的生命渐渐消失,在他挣扎、惊骇当中。
所以,她才要选择割断方圆的动脉。
小四选的刀子,质量超级好,刀刃上带着雪花印痕,锋利无比。
叶明媚敢肯定,不需要用太大的力气,只需用刀锋在方圆脖子大动脉上,轻轻一拖,就能看到自己最喜欢看到的那一幕,然后在鲜血的喷泉内,得意的纵声狂笑。
不过,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好:狗急跳墙。
叶明媚可不敢保证,方圆脖子大动脉被割断、临时之前会不会给她奋力一击:貌似这混蛋三脚猫的功夫,也是很出色的。
还有就是,让这混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去,那就没多大意思了。
所以即将下手的叶明媚,改变了主意。
不是不杀他,也不是要假手他人,而是要把他先捆起来,弄醒他,再杀他--那样,杀人、复仇的乐趣,绝对会无限增大。
叶明媚特别喜欢,她不喜欢的人在临死前,那种哀嚎、无助的凄惨模样。
还是那句话,她唯有在这个时候,才会达到燕春来无法给她的高、潮。
她相信,方圆的死,肯定能给她终身难忘的爽感。
想到这儿后,叶明媚突地兴奋起来,竟然有了初、夜那种迫不及待感,尽管随后就是无比的失望,沮丧,这才养成了她现在的脾性。
想到就做。
叶明媚缩回刀子,开始找绳子。
特么的,堂堂总统级别的包厢内,竟然连绳子都没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