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走?”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又问道:“老大,你说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是,你没听错,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方圆看了眼秦大川,从地上站起来到背着双手,看着东南方向重复了一遍。
他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秦大川不再喊他方圆,而是跟格林德一样喊他老大了。
其实他早就跟格林德说喊圆哥就行,不过那个死老外总觉得圆哥这个称呼,不如老大威风,叫着也顺口。
方老大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才不会因为小弟擅自改变对自己的称呼,就生气:既然小弟说喊老大顺嘴,那就由得他去吧。
现在秦大川也改口喊老大了,这肯定是格林德跟他说过了什么。
方圆没觉得秦大川改口喊老大有什么不对:如果大川哥有本事,能让方圆跟着他混,肯定会喊他老大的。
历史已经证明,所有混得开的小弟,都懂得该怎么去尊重老大。
行,秦大川总算开窍了。
方老大有些欣慰的暗中点了点头时,就看到格林德跟秦大川俩人,忽然齐声欢呼起来,又蹦又跳的。
死老外尤为的夸张,竟然双膝跪倒在雪地上,不住的在眼前、心口划着十字,嘟囔着感谢上帝一类的屁话,庆祝他终于结束这长达数月的半野人生活。
特么的,你该感谢的是老大好吧?
信不信老大忽然开口说等到春暖花开时才离开?
到时候,你还会再感谢你的上帝?
方老大鄙夷的看了死老外一眼,又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倒没有表现的像格林德那样夸张,最多也就是双手合十,低头高喧一声佛号:“我佛慈悲!”
信不信我让你在下一刻,就痛骂你佛没长眼?
唉,还是毛驴好啊,听说终于要离开这穷山僻壤后,既不感谢上帝,更不它佛慈悲,只是疯了似的在山头上转圈圈。
这三个混蛋。
好吧,看在他们忙活大半天,才搞来的土豆炖野兔的份上,方老大决定原谅他们的喜不自禁,先尝尝兔子肉咋样。
嗯,李大头现在的手艺越来越棒了,竟然把区区一道土豆炖野兔,做出元宝虾的味道来--哦,原来烫下面真放了元宝虾啊,我说那个家伙做饭的手艺,也就是九转大肠做的还不错,其它的只配喂猪。
方圆把一只兔子腿随手扔出去,在雪地上撒欢的毛驴,一个漂亮的后空翻把兔子腿叼在嘴里后,秦大川凑了过来。
太兴奋导致他脸上的两颗青春痘都在闪闪发光,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老、老大,咱们明天就回唐王吗?”
在确定方圆真没死后,大川哥最大的心愿,就是跟他一起回唐王。
甚至,当他双脚踏在唐王的土地上后,第一句话怎么说,他都想好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凡是吃了我的,都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都给我还回来,别忘了带利息!
大川哥敢有这么深厚的底气,那是因为他已经知道老大是多么恐怖的存在了。
只要跟老大在一起,别说是那些胆敢欺负小妹的混蛋,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了,就连缉拿他的警方,也得乖乖把他的通缉令‘下架’。
他都想到得花言巧语的说服老大,陪他走一趟唐王航空公司,得让那些人看看,大川哥是一个多么惹不起的存在!
方老大的回答,多少有些让秦大川扫兴:“不,咱们明天启程去明珠。”
“楼宇湘那个臭娘们,现在明珠?”
秦大川想到楼宇湘后,就会自然的咬牙切齿。
方圆抬手在他后脑勺抽了下,骂道:“草,咱们都是文明人,就算对那个臭娘们再不爽,也得拿捏出儒雅君子的嘴脸。”
秦大川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
“你知道啥了?”
方圆又拿起一根兔子腿,扔给了毛驴。
秦大川盯着被毛驴迅速擒在嘴里的兔子腿,咽了口口水后,才认真的说:“那些所谓的君子,其实都是一些披着儒雅外皮的败类。”
从没有谁规定,败类都得像电影里那样,都是满眼的奸诈、满脸的横肉,就差脑门上贴着‘我是败类’的小纸条了。
还有可能是像燕随意这样表面儒雅的君子,哪怕在关注一个连司机老董都不屑的站街女时,他脸上都没有丝毫肮脏的意思,只是轻咦了声就说:“停车。”
无论随意让做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什么也不要问,更不要管。
好多年过去了,老董都没有忘记老爷让他第一次来机场接机前,嘱咐过的这句话。
也正是老董牢记住了这句话,所以燕随意在盯着那些站街女,让他停车时,他马上就把车子溜边,缓缓停了下来。
这儿距离机场差不多得有十公里左右,绝对是明珠郊区了。
这是个小镇。
别看房租正在努力向市中心看其,不过不管是居住环境,还是‘文化底蕴’,都无法跟市区相比--最起码,市区内的夜晚街头上,哪怕是最偏僻的地方,都不会有穿着暴露的站街女出现。
小镇上就有,而且还是屡打不尽:总有些打着来明珠打工幌子的外地妇女,不怎么重视女人最该重视的清白,而是选择了‘一本万利’的站街工作。
老董曾经听人说过,小镇站街女之所以屡打不尽,那是因为她们都受超高的利益所吸引,只要运气好的,一个晚上挣五六千块是没问题的。
三百块钱一次,一次最多半小时,就在小树林后面,还不用缴税--老董觉得,他要是个女人的话,受家庭经济压力所迫,或许也会走上这条路。
但他从没有看不起这些廉价的站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