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颖颖叨叨着,端着传盘走向了北屋门口,抬脚挑起门帘,侧转身子小心翼翼的端着传盘走了进去。
她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她说我爸回来了,让我去陪他喝一杯。
她说我已经结婚三年了,整天在外面鬼混,正经工作都不做。
她说小晨--那个在西厢房内的人,就是小晨,我的老婆吗?
方圆脖子仿佛生了锈那样,一点点的看向了西厢房。
西厢房窗下那个看书的人影,已经不在了,不过也没出来,看样子应该半躺在了床头上,这是摆明了听到方圆回来后不愿意搭理他的样。
没有几个已婚三年、不嫌弃自己老公整天在外鬼混的媳妇。
范颖颖说话的语气,那个小晨听到他回家后的反应,都证明了她们始终跟方圆生活在一起,今天他这时候回家,就跟往常那样没啥不同,当然不会有他现在的感受了。
方圆现在是什么样的感受?
他不想说--是说不出来,哪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字大师,也描述不出他现在感受的万一。
我不是在做梦。
我确实在卡门小镇的遗址,看到了我的老家,看到了我的……母亲。
虽说这个骗局相当低劣(最起码,老城区是在森林中,也没有新城区),可却很有趣,有趣到我也必须得把自己想象成已婚三年、仍然不务正业的浪荡混子,在外鬼混一天后深夜回家,被父母点着额头的教训一顿。
方圆伸手,在自己大腿里子上狠狠掐了下,疼的呲牙咧嘴后,才深吸了一口气,吹着口哨走向了北屋门前。
北屋客厅内的家具、摆设,都是夏小韵没有住进来时的那个样子,老掉牙的款式,那台二十一英寸的彩电,笨重的可以去夯土。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这儿找不到夏小韵丁点的影子、气息。
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中老年男人,坐在款式老旧的布沙发上,正在帮范颖颖从传盘了往下端盘子。
他旁边的沙发上,还放着个满是灰尘的草绿色帆布包,有专业地质队员才会用的工具,从包里露出半截。
案几上,还放着几块黑色的小石头,在灯光下反射出璀璨的点点光泽。
男人五十来岁的样子,一张国字脸,刀削斧子劈出来的脸上,带着坚毅的沧桑神色,一看就是个不拘言笑的人。
不过他在看到方圆掀起门帘走进来,抬头看了他一眼时,那目光却包含着唯有‘父亲’这个词,才能展现出的神色,淡淡的问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这就是方圆的亲生父亲方天明。
如果方圆能跟他一直生活在一起的话,那么他现在就该是这个样子。
方圆目光闪烁了下,语气平静的回答:“那个啥,在外面跟几个朋友喝酒来着。”
范颖颖拿起传盘,走向屋角的酒柜,随口问道:“又是跟韩家那小子混一起了的吧?”
韩家那小子,当然是方圆的发小韩斌了。
“昂,就是他。”
方圆吸了下鼻子,看着范颖颖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白酒时,忽然有了种错觉:此前十数年没有父母的生活,其实是一场梦。
其实,他一直在跟父母生活在一起,没有所谓的新城区,没有夏小韵,没有昆仑,没有土豆老没有……没有在父母离奇失踪后的这十数年内,他遇到的任何人,任何事。
那些他亲身经历的过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都只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他又回到了现实中。
他已经结婚三年,娶了个叫小晨的女子当媳妇,不过还是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像所有只能居住在老城区的年轻人们那样。
父亲还在单位上班,今天刚出差回来。
父亲虽然对儿子结婚三年始终游手好闲的不务正业,很是深恶痛绝,可仍旧像他小时候那样,很快就能原谅他,招呼他坐下来一起喝一杯。
“来吧,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方天明从盘子里抓起几粒油炸花生米,放在嘴里嚼着,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哦。”
方圆双手搓了下,看也没看,就用脚尖从门后挑出个小马扎来。
这个动作,他在十三岁之前经常做。
范颖颖呢,也习惯了儿子这样做,在他吃饱饭后,就会再把小马扎放在门后,就像所有的母亲,都知道自己儿子最爱吃什么菜那样。
果然有个小马扎在门后,方圆弯腰从脚尖上拿起小马扎,来到案几前坐了下来,跟父亲面对面,就跟以前他们一家三口围着案几吃饭那样。
“你少喝点,我再去炒个芹菜。”
范颖颖把一瓶白酒,两个玻璃酒杯放在案几上后,又随手在方圆后脑勺上揉了两下,又低声抱怨着他不务正业,却又颠颠的去给他们加菜了。
“以后,少惹你、妈生气。”
方天明说着,拿起了酒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