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这座山的名字,叫明媚山!
这是叶明媚的私人产业,格林德是那小混蛋的心腹,也没权利阻拦她上山的。
至于格林德为什么要阻止任何人上山,叶明媚不想费脑子去考虑,还以为钱猴王屁颠屁颠的出现在这儿,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阻止她,就是看在被收留的份上,想在临死前发挥一下余热呢。
毕竟这个人多少都有点感恩之心的,这些老不死的在梨花山白吃白喝两三个月了,给格林德这条走狗当走狗做点啥,也是很正常的。
钱猴王依旧那副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样子,贼兮兮的笑着点头:“是啊,就是格林德派我来的。叶总,我知道这座山是你的,也觉格林德派我来阻止你上山有些过,可我跟着他混饭吃的,当然得受他管了。所以在,叶总你别让我为难,更别因我而生气,我就一跑腿的,你有什么疑问,还是去找格林德吧。”
叶明媚还真没想到,这老不死的倒是伶牙俐齿的,说的貌似很有道理。
不过叶总才不管他说的有没有道理,只知道她要回自己的私人领地,任何人都没权利阻拦她,就算格林德有一万个这样做的理由,可也是他来找叶总,叶总是万万不会去屈尊找他问为啥的。
“我再说最后一次,让开。”
叶明媚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
钱猴王没说话,只是笑嘻嘻的摇了摇头。
你自己找死,这可怪不得我了!
叶明媚心中冷笑时,双眸中闪过一抹残忍之色时,右脚忽然猛地撩起,对着钱猴王两条腿子中间,就狠狠撩了上去。
只要是男人,不管是十六的,还是六十的,这地方要是被人狠踢一下后,都是惨叫着的双手捂着裤裆,浑身抽抽着瘫倒在地上扮虾米的下场。
严重点的,就钱猴王这个年龄段的老不死,或许能被一脚直接踢死个比的。
叶明媚痛恨这老不死的活腻了,这一脚可没丝毫的留情,绝对是使出了十成的力气,速度、角度也都相当到位:嚯嚯,真以为老娘这段时间装善人,就真变成好欺负的善人了啊,正所谓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呢!
呼地一脚踢出去后,叶明媚脸上更是浮上邪恶的笑意(我可是装孙子装了很久),在夜色下也看的清清楚楚。
只是这笑意,在下一个瞬间,就忽然凝固在脸上,继而迅速转变成了惊诧:咦,怎么没踢到他?
钱猴王,好像也没做出任何的躲闪动作,就硬生生出现在了叶明媚左侧,她全力撩出的那一脚,擦着他左胳膊飞空了。
他肩膀上那只小猴子,嘴里忽然发出‘吱吱’的叫声,带有明显的讥讽之色,好像在说:嚯嚯,没踢到哇,你简直是太笨了啊!
这老乞丐有些邪门。
叶明媚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一咬牙,纤腰半拧,还没有落下的右脚,由下至上的狠狠鞭打向钱猴王的左下巴。
这一招在跆拳道内,有个名堂,叫鞭腿。
绝对是跆拳道中的最有威力的杀招之一了,追求一脚踢中对手下巴时,架势必须得好看,就像舞蹈那样让人赏心悦目。
其实叶明媚也很清楚,在真正的高手眼里,要想破解鞭腿这一招,只需用更快的速度,一脚踹在她大腿内侧,就能直接把她给踹翻在地,然后就等着被各种虐了--毕竟舞蹈就是舞蹈,不是对掐。
可这种舞蹈对付一般人还是没问题的,哪怕钱猴王刚才貌似躲过了叶总一记凶狠的撩阴脚,那就再躲躲这记鞭腿吧!
“嗨!”
为配合自己这闪电霹雳般的一脚,叶明媚还猛地娇喝了一声。
声助腿威,就是这意思了。
这次钱猴王好像被吓傻了,没有躲闪,但当叶明媚的右脚即将鞭到他下巴时,他的脖子却像被大风吹断的木桩子那样,猛地向后折断。
你能想象一个老头子,脖子以下的身体各部位动都不动,但脖子却忽然后折,后脑勺碰到他自己后背的诡异样子吗?
叶明媚就想到、不,是亲眼看到了。
她亲眼看到自己那威力十足的一脚横扫而过时,钱猴王脑袋忽然后仰不见了。
等她的右脚扫过折断了的脖子上方时,钱猴王那张猥琐的笑脸,又活生生映入了她的视线中。
叶明媚狂傲,却不傻。
等她站稳身子再看向钱猴王时,蓦然明白了过来:这老不死的,是个对掐高手,还是那种比她以往保镖更厉害的存在!
他只躲不还击,只因他是跟着方圆混得。
咕噔一声,叶明媚呆望着钱猴王过了很久,才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声音沙哑的问道:“你、你到底是谁?”
钱猴王笑了:“我就一蒙方少收留的糟老头子。叶总,听我的话,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