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公里放在地面上,开腾格尔那辆手扶拖拉机,也就是一两天的事,但要是放在地下河,可就不是四百公里的事了。
别忘记地下河是弯弯曲曲的,很可能是地上距离的几倍。
安归王这才想起,她好像还没有问过腾格尔,今天是几号。
腾格尔告诉安归王今天是几号后,稍等片刻没有听到她再问什么,这才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以往,时间对于安归王来说就是一个时间,别说是十四天了,就是十四年,对她来说也没太多的意义。
从她四岁第一次在棺材里睡觉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最终无非是带着‘壮志未酬身先死’的遗憾,把大业精神再传给下一任安归王罢了。
除了上次赶往塔克拉玛干沙漠刺杀莫邪征东那次,她其余的生活都像一潭波澜不惊的死水,今天和明天,今年和明年,甚至今生和来生,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她绝不会因为虚度一天而有丝毫惆怅,只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解脱的迷茫。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追求目标,或者说已经对所追求的早就失望了,那她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时间只不过是提醒她吃饭、休息的一个概念而已,想怎么浪费,就怎么浪费。
所以,安归王从来没有觉得十四天有什么了不起的。
可当腾格尔告诉她今天是几月几号,她这才知道她竟然在地下呆了整整十天,其中有八天多,是在暗河中漂流。
被一个她随时可以杀死,但还没有玩够的男人抱着,漂流。
这十四天,尤其是在腾格尔家中的这四天,绝对是安归王最为精彩的日子。
她从没有想过,她竟然很享受当前的这种日子,白天看着这个男人,晚上抱着他,哪怕一句话都不说,但心里却有着从没有过的安宁,使她渴望一辈子就这样。
“难道,我已经爱上了他?”
安归王呆坐半晌,才慢慢脱掉衣服,重新钻进了被窝,搂紧了那个男人,白玉般的脸颊贴在他雄膛上,听着他的心跳却有了莫名的烦躁。
以往的几晚上,她只要钻进被窝抱住高飞,身心就会安静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入梦乡。
但今晚,她却感到了烦躁。
安归王很清楚,她烦躁是因为她知道,高飞已经失踪了十四天,他的家人肯定在四处找他,并能很快找到这儿来,把他带走。
不管高飞能不能醒来,那些人都不会让他和安归王呆在一起。
她不想高飞离开。
他现在已经成为她的私有财产或者干脆点说,是她的爱人。
谁会允许自己的财产和爱人被别人抢走?
安归王很清楚,依着高家的实力,就算她带着高飞藏到九天之外,仍旧会被找到的。
也许,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永远的把高飞留在身边。
那就是死。
就像世上那些为爱殉情的男女那样。
两个人都死了,就再也没有谁能分开他们了。
想到这儿时,安归王终于肯定了一个事实:她,爱上高飞了。
她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他,俩人之间没什么海誓山盟,有得只有敌意。
可她就是不想高飞离开,想让他陪她一辈子,不管他是否会昏迷一辈子,甚至都不管他一点也不爱她。
爱,是自私的,没有道理的。
安归王静静伏在高飞雄膛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呼吸均匀,好像睡熟了的样子,但长长的眼睫毛却总是会动一下,证明她根本没有睡着。
外面的天,越来越黑了,已经有霜降了下来,睡在外面帐篷中的腾格尔一家,也传来了轻轻的鼾声,整个世界都鸦雀无声,就像无数个深夜那样正常。
当一只耗子顺着墙根拐过墙角时,安归王睁开了眼睛。
大半夜的静思,她已经有了决断。
“我既然舍不得杀你,又不能带你走,那我只能带走你的、你的孩子我已经算过了,今晚是我受孕的最佳日期,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更希望二十年后,你会发现新一代的安归王,原来就是你的孩子。那样就算是我死了,也有人能照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