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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91)(2 / 2)

这些日子,除了晨起例行给母亲请安,其余哪儿都不去,只待在自己的闺房内,尽情地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那些平常不得闲来看的书,一次看了个够。


林不羡的无为令由仪心急,不过她也吸取了教训,知道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只能在心里干着急。


闺房里铺了地龙还点了火盆,暖烘烘的。


林不羡在房间里看书,由仪则在耳房做针线活,门外突然传来低声的呼唤,是丫鬟的声音:由仪姐姐可在?


由仪放下针线活,匆匆出来,门外立着一位外院的丫鬟,由仪迈过门框,带上门,低声问道:怎么了?小姐在里头看书呢。


回姐姐的话,是林风回来了,还带了一封家书回来,劳烦姐姐转呈四小姐。


丫鬟将云安的信递给由仪,由仪低头扫了一眼,答道:知道了,我这就去,天冷,你快回去吧。


是,奴婢告退。


由仪回了屋,来到卧房外禀报道:小姐,林风带了封信回来,外院的丫鬟刚送来的。


沉浸在古卷中的林四小姐瞬间抽离,心弦波动,偏要用最平常清冷口吻,答道:送进来吧。


是。


由仪双手托着信封递到林不羡面前,林不羡的心中涌出了渴望,立刻就像看到信里的内容,却故意端着,表现亦是淡淡的,只是随手拿过便放到一旁,接着低头看书,说道:你先下去吧。


是。


哦,对了,告诉林风到账房去领赏,好歹走了这一趟远路。


是。


由仪退下了,待完全听不到脚步声,林不羡才放下了手中的书卷,拿起云安些的家书,撕开


那看起来并不美观,但还算工整的字迹映入眼帘


吾妻,见字如面。


悉闻来信,吾心欢喜。京城一切安好,道场法会将毕,归期不远。


待正事办妥,吾必快马加鞭赶回洛城,与吾妻共赴佳节。


谨颂冬遂,云安。


休嫌半纸无多重,一字千金卿可明?


笑颜无声绽放,寥寥数语林不羡却看了良久,纤纤玉指划过最后一行小诗,林四小姐低声呢喃道:七万两千两便够了?怎地也不凑个整数那语气中竟带着一丝娇嗔和不满,好像她才是那个得金子的人。


云安的信一共七十二个字,不知是出于商人对数字的敏锐还是旁的缘由,林四小姐竟数了出来。


她的目光定格在信中的最后一句话上,久久挪不开。


四小姐自问读过不少名诗美词,眼前的这一句,是她读到过的,最能入心的。


林不羡的脑海中甚至能浮现出云安当时的模样,她大抵是有些羞涩的吧?没想到信已写完却还空了大半页纸,应该也是怕收信人见了,也觉得不好看,便咬着笔头补了这一句。


林不羡读到了云安的羞涩和含蓄,只是很难将句话的主人和云安对上号而已,那个砸了当铺,暴打嚼舌根伙计的人原来也有如此小女儿的一面呢?


云安是女子的这件事,林不羡一早就知道,她亦从来没有混淆过云安的性别,只是林不羡一直觉得云安是个不拘小节的人。


聪明智慧是有的,但却不善于使心计,若是遇到麻烦,她绝对不会选择秋后算账,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动手来的痛快。


林不羡收起了信,依旧装回信封里,走到架子前从上面取了一方木匣放了进去,里面同放的还有一封她和云安的婚书。


林不羡将木匣放回原处,坚定地想着:待你归来,府里也快变天了,若你选择留下我,必会护你周全。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113、山林遇险


日子一天天过去, 云安距离洛城也越来越近了,眼前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层峦叠嶂的山脉, 这片山名叫:崇山岭。


也是路陇东的一条必经之路,除非走水路, 否则必须要穿过崇山岭, 出了这道山岭,大概再快马加鞭走个两三日就能回到洛城。


云安一行人从洛城出发前往京城的时候,也曾走过这条路,胡黎还特意和云安介绍过, 崇山岭这个名字因为山脉绵延不绝而得名,这大山之中有不少贼寨子。由于只有一条官道能快速地穿过这片山岭,所以这条路也成了贼人们打家劫舍的风水宝地。


一般的商旅, 百姓、都不愿意冒这个险,宁愿徒步爬山,走小路、花上数倍的路程的时日, 也不愿意走这条最近的官道。


当时在一旁的杜仲还笑道:山中有不少猛兽出没, 可商旅们宁愿在野兽口中拼死活,也不愿意在这条路上碰运气, 时间长了这条路也有了个诨名,叫:不归路。


云安好奇问道:官府不管吗?


杜仲笑了一阵,说道:云公子可知这崇山岭有多少座山?那些贼寨大多依傍险要地形易守难攻,有些大寨子还发展出了一些守城器械,官府想要攻克这些山寨, 至少要派出五倍以上的兵力,还要带上攻城用的云梯才有可能攻破。


胡黎说道:是呢,这崇山岭中的贼寨之间有着特殊的默契, 平日里大多井水不犯河水,但只要碰到官府围剿山寨之事,临近的山寨一定会出手帮衬。所以啊,这崇山岭两边的镖局,谁要是想在坐上大镖头的位置,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能带着镖物安然无恙地走过这条崇山岭。有命回,便能做的大镖头的位置了。


听到这里,云安稍加思索后笑了起来,说道:如果只是这个要求,还真挺有意思的。


杜仲和胡黎齐问趣在何处,云安答道:只要和这条路上的山贼打好关系不就行了?而且,我要是崇山岭贼窝的大当家,我完全可以派个心腹属下到山下去应聘大镖头,岂不是甲乙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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