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孙承恩、卡特谢恩走了,阿姆斯已小跑着过来,苍白的额头上满是汗水,见着朱骏立即行了礼:“皇帝陛下有什么吩咐?”
朱骏已移驾到了勤政殿内,悠悠的喝了口茶:“上一次不是招安了一批冒险者吗?一直都是爱卿辖制的吧?”
阿姆斯道:“万能地陛下,根据您的旨意,他们都是由下臣辖制的,现在一部分人已经去了北洋劫掠满洲人,一部分还在崇明岛暂时歇息。”
朱骏点了点头:“朕要组织一次远洋冒险,他们都是有远洋经验地人,也懂得如何发现陆地,朕打算让他们相随。”
“啊?皇上您要去探险?这……这恐怕不是很好吧?您是万金之体啊,若是有了闪失,下臣可吃罪不起。”阿姆斯在大明六七年,如今身上已沾染了汉人的作风,见朱骏要去冒险,立即反对。
朱骏摇摇头:“谁说是朕去?好啦,不要嗦,明日朕会传旨出去,你立即带着旨意前往崇明岛,征调战舰,准备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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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岛如今成了名副其实地海盗岛,这里盘踞了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冒险者和海盗,也因为如此,这里与上海新城虽然遥遥相望,可是论起繁华,与上海城亦不遑多让,岛上地冒险者和海盗人数有两万左右,其中还有一支卫戍的明军千户所,专门监视海盗一举一动,此外,由于海盗在敌国劫掠的物资需要脱手,凶悍的海盗需要吃穿住行,因此也吸引了许多大明商人前来,每到夜晚,岛上的各个简陋酒家灯火通明,很是喧嚣。
阿姆斯是在四天后抵达这里的,接受了皇帝的旨意之后,阿姆斯不敢耽搁,立即让人赶着马车飞驰出了南京,沿着驰道一路不敢停歇,最后经由上海码头抵达。
今天的夜色很是朦胧,岛上升腾起浓浓的大雾,与从前不同的是,各个客栈酒肆突然之间没有了生意,简陋的大街上,连个人影都瞧不见。
人全部在沙滩上,这里点满了许多的火把,阿姆斯肃容站在灯塔的高台上,望着下方各种肤色的人群,这些粗衣食喷吐着酒气的海盗显然对这个大明皇帝的特使十分尊重,事实上,不尊重也不成,海盗们虽然天不怕地不怕,可是大明的卫所就在左近,一千名装备精良的精锐明军可以随时将他们一网打尽,上海港的大明水师分舰队也可以随时将这个岛屿炸成稀巴烂,这里是大明的地盘,到处布满了大明的精锐水师陆军,得罪了他们,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也是死路一条。
阿姆斯压了压手,高台下的海盗们安静下来,随后阿姆斯的声音传了出来:“你们是海洋中最卑劣的垃圾、混蛋,能够有命活到今天,全拜大明皇帝陛下所赐,想想吧?哪个人没有遭受三个以上国家的通缉?哪个可曾有过安生之所?而你们现在的一切,都是大明皇帝陛下赐予的。”
“大明有句名言,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今天,该是你们为皇帝陛下效力的时候了。”
海盗们无动于衷,冷眼的看着这一切,就如他们被称作垃圾和混蛋而无动于衷一样,事实上,他们对效忠哪个君主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世界上最赤裸裸的利益,这种利益可以通过欺骗,可以通过屠杀,可以通过人类一切卑劣的行为来索取。
阿姆斯显然觉得很没面子,说了这么久,连个叫好的都没有,只好急速的将任务说了出来:“大明将组成一支南美洲的探险远征,皇帝陛下需要一支一千人组成的冒险者作为向导和助手,大明也将派出一支舰队和足够强大的兵力,如果有兴趣的,可以到我这里报名,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三天内必须起航。”
黑压压的海盗们狰狞的面孔这才开始有了一些颜色,有人在人群中高声问:“大明皇帝能给我们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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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停电到晚上六点,赶快先更了一章奉上,马上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