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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山野,桃树,王莺莺(1 / 2)

1


初夏的屋檐下,刘十三嗑完一捧瓜子,和外婆说:“感觉有人在想我们。”


外婆说:“想有什么用,不给钱就是王八蛋。”


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


山间小镇,仿佛从土地里生长出来。高考离开故乡至今,除了过年,刘十三没有回来过。外婆全名王莺莺,自家院门口开了个小卖部,一开几十年。她穿着碎花短袖,白头发拢成一个髻,胳膊藏进套袖,马不停蹄忙东忙西。


气温上升,小卖部啤酒销路特别好,她垒起一箱箱啤酒,擦擦汗说:“你干不干活,不干活杀了你。”


刘十三惆怅地说:“你们山野之地,我待不下去。”


王莺莺说:“保险卖得怎么样,挣到钱没有?”


刘十三叹气:“挣钱不重要,我那叫创业。”


院中间一棵桃树,树底下的王莺莺拿起笤帚,哗哗扫地,斜眼看着他:“要不这样,我把房子卖了,支持你创业。”刘十三抱住她:“外婆,我爱你。”


外婆一脚踢开他:“走走走。”


刘十三问:“中午吃什么?”


外婆点着卷烟,说:“谁他妈管你饭,出去挣钱。”


六月早蝉,叫声很细密,若有若无的,像刚起床时的耳鸣。外婆从院门探出脑袋,说:“多挣点,我晚上招待客人,喝两杯。”


王莺莺喝酒,两杯是打不住的。昨晚她起码喝了二十杯,醉醺醺地呵斥他:“失恋有什么了不起的,再找一个不就行了!”


刘十三说:“但我还没忘记她。”


外婆同情地抱住他的头,温柔地说:“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


刘十三挣扎了一下,发现外婆抱得很紧,于是伸手摸到酒瓶一口吹掉,在外婆怀里睡着了。


外婆应该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依旧精神矍铄。刘十三被踹出家门,回头一望,半棵桃树高出院墙,门头挂着破旧的小卖部招牌,背景是远处的白云青山。


刘十三无可奈何。前几天,他还在城市打拼,结果失恋加失业,无比悲伤。王莺莺拎着两壶米酒跑到他住的地方,把他灌醉,拖了回来。


七十岁的老太太,开拖拉机一来一去两百公里,车斗里绑着喝醉的外孙。王莺莺自己也感慨:“路太颠簸,傻外孙跟智障一样,一直吐。动不动就下车替他擦。艰难,辛苦。”


刘十三醒来,目瞪口呆地发现,自己居然身在山中小院。千辛万苦离开故乡,要打出一片天下,想不到被王莺莺用一辆拖拉机拖回云边镇。


这座小院装着刘十三的童年。放学之后,他问过外婆很多问题。


小孩子问:“王莺莺,为什么天空那么高?”


老太太回答:“你看到云没有?那些都是天空的翅膀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2


从小到大,外婆为他交学费,而外婆的收入,来自莺莺小卖部。打他记事起,外婆就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车斗里载着批发来的货物。


童年时代,刘十三痛恨外婆的事情数不胜数,最主要的三件:第一,零花钱给得少。第二,麻将打得多。第三,不尊重他的个人梦想。


每次他说“别打麻将了,钱省下来给我,让我实现梦想”,便招来外婆的质疑:“你才四年级吧,能有什么梦想?”


刘十三说:“考取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大城市生活。”


外婆听到这儿抄起菜刀,追杀一条街。刘十三爬到树上,严肃地说:“王莺莺我告诉你,你必须尊重我的梦想。”


外婆说:“想学你妈,不吭一声往外跑,就不乐意跟我一块儿过是吧?”


刘十三说:“我不学我妈,我给你寄钱,十万八万的小意思!”


外婆一刀劈在树干:“我等不到那天,你先把去年的压岁钱交出来。”


刘十三一愣,哭得撕心裂肺,大喊:“这他妈太不要脸了!我不要念小学了!我要直接考清华北大,我要直接娶老婆生娃!”


十四年前,外婆还会收到信。她不识字,然而也不交由刘十三读,就和几件首饰一起,藏在饼干盒子里。当时刘十三因为好奇,偷瞄了信封,按照上面的地址,也写了封回信过去。


他写得很简单:你好,我叫刘十三,王莺莺的外孙,我们生活得很惨,给点钱花花。


自此,他比外婆更积极地等待回音。


小镇街道中心,是供销所旧址,后来改成基督教堂。门口竖着邮筒,正对包子铺。刘十三斜背书包,问邮递员老陈:“有我家的信吗?来了你直接给我,别给王莺莺。”


老陈问:“为什么?”


刘十三说:“你年纪大了别问那么多,我给你分红。”


刘十三等了一个学期,过年趁着外婆喝醉,打听对方到底是谁,有没有可能寄钱。


外婆突然哭了,刘十三手忙脚乱,替她擦眼泪,说:“王莺莺,你不要哭,我长大了去大城市生活,到时候我给你寄钱。”


老陈死了后,再没有新的邮递员,邮筒也开始看不见,人们很少用钢笔写字。无论谁摊开一张信纸,写上三个字,我爱你,都或许是二十一世纪最后一封情书。


刘十三也写过一封,四年级暑假补习,夹在女同学程霜的语文课本中,字不多:我觉得你比罗老师好看,吃话梅吗?罗老师是班主任,二十多岁的青年女性,程霜的小姨。次日上课,她拧着刘十三的耳朵拖进办公室,和颜悦色地问:“你觉得我好看吗?”


刘十三斩钉截铁地说:“丑到爆胎。”


办公室哄堂大笑,教数学的于老师凑过来问:“那我呢?”


刘十三犹豫了一会儿,说:“罗老师可能要打我了,帮帮我。”


于老师说:“她打你是必然,现在就看我要不要打你。”


刘十三说:“你比她年轻,丑得有限。”


于老师说:“去走廊,贴着墙,站到放学。”


刘十三说:“你不问问我对校长的看法吗?”


办公室众人纷纷停下手中事,目光像探照灯一样笼罩住他。他吐了口口水,说:“这孙子很没劲,暑假补习来这么多人,跟正常上学有什么区别?”


结果他就从教师办公室,被拖进了校长办公室。


校长倒了杯茶,刘十三举起来喝,校长震惊地看着他:“这是我给自己倒的。”


刘十三吹开茶叶,尝了一口,咂咂嘴说:“苦不拉唧的,有钱人都喝橘子水,那个甜。”


校长敲敲桌子:“十三啊,你情书写得不行。”


刘十三鄙夷地瞥他一眼:“我把校图书馆的书都看完了,你凭啥质疑我的文学素养。”


校长嘿嘿一笑,给他一本破烂的书,封面烫了好几个洞,四个楷体:人间词话。


刘十三翻了翻,头颅嗡一声响,竖排文言文。


校长说:“过几天我考考你。”


刘十三脑子飞速转动,说:“一九九七,香港回归。”


校长说:“你提这茬干啥?”


刘十三声色俱厉,大声说:“香港回归,天下大同,你这个封建余孽还在读繁体字,是想造反吗!”


校长默默放下茶杯,把书放进刘十三怀里,抚摸着他的头发,认真地说:“你好好读,用心读,小赤佬,读不懂老子活活弄死你,滚。”


3


刘十三出生在云边镇,是王莺莺的外孙,属于小卖部继承人。班上女同学流行写日记,王莺莺专门批发两箱花花绿绿的日记本,刚开学就卖光了。那些女同学把日记本贴身带着,好像里面真的充满了秘密似的。


刘十三对此不屑,谁有他的本子秘密大。具体来说,不能算是个本子,他用东信电子厂的内部稿纸拼起来的。打开第一页,是妈妈曾经留给他的话,他一笔一画抄得仔细:


别贪玩,努力学习。长大了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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