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完程灵素写的文字,我总会有短暂的思维混乱。因为她遣词用句非常特别,会令人下意识地学她。就好比胡兰成,你永远能一眼看出来,某个作者最近是不是读了胡兰成。因为胡兰成的行文腔调非常的独特,且会令人不知不觉地向着他的调子靠拢。
这种细微的独特个性,造成读者于千人万人里面,仍旧可以一眼认出那属于某个作者的独特气息。就仿佛一盆兰,即使你将它放在暗室里,所有人也会知道,这里有一盆兰。等你从暗室里走出来,所有人亦知道,你身上有兰的气息。
程灵素近年来难得写字——当年的她比现在勤快许多,那许多也不过是在论坛上闲闲地八卦,讲一讲tvb或者风花雪月,可是任何雪月到了她的笔下都是好看的。人家的冰雪是落在屋檐上,落在空地里,她的冰雪是落到嫣然的梅花梢头,或者是帘底冰青的描花碗底。
当然这不妨碍她爽辣泼丽地写香港,从一本杂志的封面,讲三十年一段情,娓娓婉婉,从容道来,亦只有她做得到。哪怕这本杂志叫《明报周刊》,哪怕她笔端记载的其实是一座城市大半个世纪的风云变幻。可是女人的笔底,好比女人的心思,哪怕是乱世呢,亦有佳人。更何况,比她八卦的人没有她这么好的文笔,比她文笔好的人没有这么多八卦,这个句式俗归俗,可是俗得是如此有用。
在认识她之前,或者说在看她写的八卦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一些事情,比如方逸华那九重恩怨,比如万水千山总是情,她信手拈来,端然而作,原来皆是弥足珍贵。就像是散步的人,在岁月的长河边拾起贝螺,随手递给你,然后你才惊诧地发现那上头精致细美的花纹。佛家有语,“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原来竟是真的。
所谓贝螺,原来亦是明珠。
南珠那样矜持名贵,可是总得有采珠女深吸一口气,猛然扎下去,然后捧起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