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想码字了,如果咬牙更新的话也能写出来几章凑数。
但不是特别想要用这种方式圈钱或者彰显自己多么多么努力。
一直以来我都属于比较懒的人,懒到极致,但凡能选择懈怠就绝对得稍微等一等的那种。
唯独对码字写故事这行,我算得分外尽职尽责。
起初写故事是为了改变生活,或者说增添一笔收入,再后来写故事就变成了一种习惯。
想偷懒,可真要是让我懒下去,又会无比怀念敲击键盘的感觉。
再后来吧,我发现写故事的兴致变了,从最开始的无欲无求,变得开始想要扩张。
我把这一切理解为是人性该有的占有欲,想要跟谁比,跟谁斗!
似乎开始脱离我的掌控。
直到今天下午,我碰上一个岁数很小的书迷,小到什么程度,他在念高中,我家楼下开超市老板的孩子,他不知道我,我也没告诉过他,你看的是谁,只说我们看的是同一系列的小说,,接着我俩一块聊了会王朗、赵成虎。
突兀间,我发现我确实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