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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六章 好东西是我的(1 / 2)

有人要带你去长见识,怎么破?


燕行的答案很肯定:走着!


小萝莉撒欢似的往前冲冲冲,他二话不说,背着行装跟在后面,小萝莉都说能长见识,必定是个神奇的地方。


隧洞壁面开凿得比较平滑整齐,没有太多的凸凹感,地面也很平坦,空气像自然界雨季的天气,是湿润的,又并不令人讨厌。


小女生闷声往前冲,燕大少腿长,不用努力追,轻轻松松的跟着她的脚步,因地面没什么起伏感,不怕摔跟斗,他大多数时候不打电筒,以此节省电筒电量。


隧洞幽黑绵长,好似无边无际,走路的脚步声荡起轻轻重重的回声,让人感觉特别的空寂、孤漠。


走了一阵,隧洞前方一分为三,洞口形状、高度完全一样。


燕大少以为小萝莉必定要斟酌再三选路,然而事实让他咂舌,小萝莉根本连想都没想,一头扎进左手边的一条隧洞,就那么舍生忘死似的往前冲。


身为跟班,他决定不问十万个为什么,不声不响的舍命陪君子,又跑了一阵,前面又是分岔路,小萝莉仍如即往的走左手边的隧洞。


而且,那样的情况远远的没有尽头,每隔一段距即出现岔道,考验着人的承受力,能把有选择困难症的人分分钟逼疯。


燕大少以为小萝莉会不停的选左手边的路,实际上她的选择也是变化的,先左,然后选右手边,之后或左或右或走中间一条道,岔道不断的出现,选择也在不断的更改。


不停的走,不停的选择方向。


燕行偶尔会看腕表,隧洞里没有手机信号,但腕表与时钟运行正常,说明隧洞里的磁场并没有发生质变。


兜兜转转约两个钟,走着走着,明显感觉空气越发潮湿,他隐约猜到原因,如果没错,可能快接近地下河了。


事实也是如此,走七八分钟,前方隧洞陡然增高,手电筒照过去,远方没有壁面,而是漆黑无边。


潮水的气息和着风扑面而来。


厉害,太厉害了!燕行惊奇的不得了,小萝莉竟然真的找到了地下河!


他正想大力赞美小萝莉几句,那个小小的孩子像找到宝贝似的,撒开脚丫子,“嗷嗷”欢叫着往前跑。


囧!


燕行囧囧有神,小萝莉不打招呼就跑,太没爱心了。


一溜烟儿开跑的乐韵,如果有读心术读到燕帅哥的心思,她非把脚丫子跺他脸上去不可,她带他长见识,他还敢说她没爱心,欠揍呢!


她不知道燕帅哥在想啥,因此快快乐乐的往前跑,鞋子跺地跺出的声响紧密如锣鼓,人飞过带起的风呼呼而响。


欣欣然的乐韵,一鼓作气冲到隧洞边缘,手电筒的光投向远方。


隧洞的尽头是条巨大的地下暗河,河床宽约五十余米,暗河流经的上方冲刷出一个巨大的苍穹顶。


苍穹顶凸凹不平,高约七八米,因为冬季水平稳,水位不太高,露出很宽的河床,河床边缘高高低低,河流中的流沙被冲上岸,形成暗河沙滩。


河滩上的沙即有沙也有淤泥,零星的散布着搁浅的石头,偶尔也可见一点树根踪迹。


河流流速平缓,听不到水流淌的声音,暗河内的河道是平静的,暗无天日的地下深层之地,潮汐自有定律。


隧洞口对着暗河,隧洞顶与暗河上方的顶平齐,沙滩最边缘的地方比洞口略低二米左右,沙滩从河水水面往滩边缘是由低往高的趋势攀升,因此,隧洞距河流面至少有七米以上的落差。


看河滩边缘水流浸泡的痕迹,水位从来没有超过隧洞,因此隧洞里没有残余的淤泥和杂物。


暗河虽然没有直接连通外界,但泥土堆积,繁洐出蚊子,见到光,以飞蛾扑火之势朝着光源涌上去。


两人还没到隧洞边缘,小蚊子便赶至,绕着电筒表面飞舞。


乐韵驱走蚊子,上仰视于苍穹顶,下俯瞰于暗河沙滩,内心特别的震撼,哎妈呀,眼前的地下河比神农山的地下河还牛啊!


落后半步的燕行,站至小萝莉身旁,开启最亮手电筒状态,一束强光照亮了很宽一片地方,当欣赏到巨型地下河和沙滩,忍不住咂舌,乖乖,京都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地下暗河,为什么从没听地质学家们说过?


乐韵盯着淤泥与沙子混合沙滩,蠢蠢欲动:“燕帅哥,之前讲好的哒,好东西是我的,我没有去挑选之前,你不许捡沙滩上的东西。”


“!”燕行举着电筒在观察暗河拱起的苍穹顶,听到小萝莉旧话重提,颇感无奈:“你尽管去捡,哪怕你捡到黄金,我也不分你的。”


暗河里的石头跟地表河道旁的石头没啥两样啊,一堆破石头,谁喜欢谁拣去,他才懒得浪费力气背着一袋石头当宝贝。


“不抢我东西的人是好人,燕帅哥,你饿不饿?我先吃东西,喝饱了去拣石头。”


燕帅哥对河滩上的石头和奇奇怪怪的东西不感兴趣,乐韵喜得心花怒放,放下背包,坐在隧洞边缘,慢悠悠的找干粮。


“嗯。”燕行配合的应一声,解下自己的背包,也学小萝莉坐在隧洞口,将两脚伸出隧洞,踩着暗河边缘参差不齐的石壁。


乐韵找出自己的煮奶锅,拿出煎饼,分二个给燕帅哥,自己吃一个,余下的再包起来留着晚上吃,收好锅,拧过自己制作的泥蛋子,用力的砸破。


泥蛋子被磕出一个口,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争先恐后的挤出来,飘散,浓香扑鼻。


“咕咚-”燕行闻到香味,馋得狂咽口水,他早就饿了,因为小萝莉不停的跑路,他也不好意思说吃午餐。


乐韵磕破泥蛋子,用力的扒泥块,每扒掉一块泥就会露出金黄金黄的兔子肉,兔毛因为与混土粘在一起,当泥烧干,皮随着泥块剥落。


扒光泥块,剥出一只金黄的烧兔子,外皮干净,油亮油亮的。


拿出煮奶锅盖垫着,乐韵拿瑞士军刀割兔肉,分出一条兔腿的后腿给自己,其余的全部给燕帅哥。


燕行捧着大半只兔子,那眼睛亮得吓人,先切下兔头啃,咬一口,哎,好吃!皮脆肉嫩,重要的是入药味,香郁脆口。


他狼吞虎咽,啃掉兔头,再切下一条兔前腿,把余下的一半又包起来,留着晚上吃,就着叫化兔子,吃着煎饼,人生简直不能更美妙。


吃得满嘴流油,燕行觉得吧,如果小萝莉再给他做顿好吃的,那什么三七分还可以好商量,改成一九分都行。


“小萝莉,你这招泥烧兔子是从哪学来的,好好吃。”吃得快乐,必须要给小萝莉一个赞。


“小时跟我爷爷进山识药,我爷爷有时就这样烧兔子的吃。”因为有个好爷爷,乐韵从小目睹很多野外求生技能,她的野外生存能力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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