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辉祖,四十一岁,关中同州合阳人。
据说是那个丧四十九妻,失五十四子的彭祖的后人。
父亲好赌,曾经将彭辉祖售卖与人为童仆六次,每一次彭辉祖都能寻回家中,哀告父亲莫要将他再卖出去……结果,他的赌鬼父亲把他足足卖了六次,并且以此为荣,经常夸奖彭辉祖是一个聪明孩子,可以自己跑回来。
之所以只卖了六次,是因为在卖第七次的时候,运气不好,遇到了第二次的买家,人家就把彭辉祖阿耶的双腿给打断了,哀嚎了两天之后,就活活痛死掉了。
而后,彭辉祖就成了第二次买他的那户人家的童仆,专门伺候家里的老人,后来因为勤勉,长的又好,力气还大,获得了主人的喜爱,主人在闲暇之余,还教授彭辉祖读书识字。
老主人还在过世之前,放了彭辉祖的良人身份不说,还在县学那里弥补了彭辉祖的学籍,送他去县学就读,从而抹去了他奴仆的身份。
二十年后,彭辉祖一举中第。
他一直都认为身为人,就要恪守本分以及上下尊卑,这是社会的基本秩序,奴仆就要有奴仆的自觉,农夫就要有农夫的自觉,只有四民各安其本,秩序才会稳定。
就像眼前的这些逃奴一般,他们不想着如何伺候好主人,获得主人亲睐以后,走正规的渠道获得自由,再如他一般获得自己想要的高位。
不守规矩的就是贱民,是真正的贱民,因为他们连起码的遵守秩序的本分都做不到,只想着逃离,利用眼前这位大唐公主的权势获得自由。
这样做是不行的,坏规矩的事情他们不能做。
在他看来背主逃亡就是对秩序的最大破坏,尤其是这群人里面还有不少因奸情而逃亡的,且数量还不少,这些人比杀人越货的强盗还要来的可恶。
所以,他准备把这些逃亡到雷泽县的逃奴,给送回去,或者就地斩杀,而这非常的符合大唐的律法精神。
在把这些逃奴送回去,或者处死之前,彭辉祖准备先给他们一些教训。
温柔背着手站在衙门口,瞅着彭辉祖处理那些逃奴,尤其是看到彭辉祖下令将一个因奸情逃亡的丫鬟的手指用夹棍夹断,将丫鬟的情夫的双腿打断之后,他就觉得这个彭辉祖该死了。
“去把县衙烧了。”
温柔头都不回的吩咐了一声,片刻功夫,县衙后面的宅子就冒起了烟火。
彭辉祖听闻后堂着火,就停止了继续审案子,命人将那一对已经昏死过去的逃奴捆绑在县衙门口,他们就急匆匆地去救火了。
既然是温柔下令点的火,自然就没有那么容易被扑灭,不等彭辉祖他们将后宅的火扑灭,前边的衙门有着火了。
捉迷藏一样的救火,自然是救不成的,等到天黑时分,彭辉祖只能放弃救火,眼睁睁地看着雷泽县衙被大火烧成了一片白地。
有县衙,才有县官,没有县衙,就没有县官,这个逻辑在大唐时期是成立的,而温柔当了这么多年的县令,自然知晓其中三味。
一般情况下,县衙是由公堂,中堂,后堂组成,公堂用来审判案子,中堂用来处理公务,后堂则用来安置县令一家人。
雷泽县是小县,衙役房,监牢也跟县衙是连成一体的,所以,温柔一把火烧了县衙,就等于烧毁了雷泽县的管理基础。
温柔需要时间绕过县令尽快把李思留下的烂摊子处理完毕,一旦这些逃奴进入乡里,获得了正式的身份,基本上,就相当于一条鱼进了大海。
在大唐,即便是县令想要做成一件事,也需要通过一个个的里长来完成,皇权从不下乡!
皇权不下乡,与其说这是一种现象,不如说是一种无奈之下的妥协,因为朝廷没有那么多的钱粮来养活数量巨大的乡吏。
大唐如今有宰相身份的人十一人,有尚书身份的人一百三十七人,有侍郎层次的人六百八十八人,四品官一千九百五十三人,五品官上万,六品官四万余,七品官八万余,领取朝廷俸禄的杂色官员则不可计数,若是再加上数量更加庞大的乡吏,原本在大唐由三千五百人供应一员官员的比例,将会一下子增加到两千人供养一个管理者了。
这样的供养比例放在长安问题不大,可是,全大唐也就只有一个长安而已,绝大多数州县一年收上来的税赋甚至比不不过一个晋昌坊一年的税收多。
这就是大唐的现状。
当然,大唐对于乡里的治理行为也是有的,不过,一般都选择两才人士来代替执行。
这两才人士,指的就是有钱财,有人才的人。
也就是说,乡里的治理一向是由富户,地主们来代替皇朝施行的。
哪怕是追查逃犯,一旦到了乡里这一级,如果人家族长,或者里长说查无此人,那便是真的查无此人了。
云初一直认为大唐的乡里应该大有作为,他自己本身就是从晋昌坊坊长,光明里里长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了现在的位置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