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什么?”
“见个人?谈一笔生意。”林子轩道。
“谈生意,我是警察呀!”李洛夫好奇的问道。他知道林子轩除了是警察之外还是一个大老板,这在香港所有人都知道,而且在香港对于公务员开公司并不像后世那样困难,现在是很正常的。
“我也是警察。”林子轩笑道,“走吧这次的谈判对手是夏仲坤,他旗下有一处大楼我想买下来,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能够错过呢?”
“你是想借着这个案子敲诈他。”李洛夫一听很不高兴的说道。
“我有那么卑鄙吗?只不过是正常的商业往来,他开价我还价。能够多掌握对方一分,就能够多一分赢得机会,这在商场是很常见的,而且我这个人从来不会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对自己的对手进行打压,这一方面我的信誉还是很好的。”林子轩解释道。
“这,”
看着李洛夫还有些犹豫,林子轩道:“走吧,去了你就知道了,看了我的谈判你就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说完,不待李洛夫说话,就将他给拽着走下楼去。
林子轩带着李洛夫走出了警署,警署门口走就已经挺好了一辆车,司机兼保镖曾和丰穿着林子轩刚刚给他们配备的黑色西装,戴着黑色墨镜,正门神似地等候在那里。像极了后世电影里面的那些个终极保镖,他站在车旁很有一股威风凛凛的气势。
就连李洛夫第一次见到他这个气场十足的保镖时,都不由自主的深吸了一口气,好威猛呀!这人眼中透着逼人的杀气,看样子就知道是经过战火洗礼的。
一看林子轩出来,曾和丰急忙打开车门恭敬道:“老板!”声音很是洪亮整齐。
离了警署,林子轩坐着车飞速向尖沙咀一带驶去。
林子轩坐在车里面望着外面的景观充满了沉思,旁边李洛夫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也不敢随便开口说话。
此时林子轩想到的是在穿越以前的种种往事,在jūn_duì 之中,虽然是千篇一律的训练,再训练,不见得有多么的快乐,却没有想现在这般的劳心伤神勾心斗角。有人说男人和女人不同,不是因为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用泥捏的,而是因为男人一生下来就背负着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重任,而女人则无这样的重任束缚,她们唯一的重任似乎就是嫁一个好男人当然里面的“好男人”所包含的意思最好是“有钱”或者“有权”。
就像自己以前听过的一首不知道谁唱的歌曲里面唱到的那样:“男人就是累,做一个男人不怕风雨吹,为了生活不怕那苦与累,一天又一天冲着钞票追,把心中的苦也当做美味,我想你能够把我去体会,明白我辛苦到底是为了谁有钱的时候你抱怨没人陪,没钱的时候你想自己飞!男人就是累,男人就是累,地球人都知道我活的很狼狈。”由此可见那句话说的很对。就像那句著名的名言所说的,男人靠征服世界征服女人,而女人则是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在林子轩看来了为了女人而活着的男人只能算是不成气候的“小男人”,是不值得炫耀和同情的,真正的男人就应该把事业放在第一位,他们不仅要征服世界,更要征服女人和敌人!
回过头来,如果说爱美是女人的天性,那么爱权就应该算是男人的天性。从古时的读书考科举,以求取功名。在今天这个号称资本主义世界的地方,任何人都在处处透视着对权力和金钱的崇拜。李白当年写下“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莱人”正是因为刚刚被任命为大官而得意猖狂。“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写的又是高中状元后一尝功名之后的欣喜若狂,也同时突出了当事人对权力的崇拜,这正是权力的所在才能使得他能够在一日内看尽世人恐怕一辈子也无缘看到的长安花。由此可见,权力真的是男人致命的春药,能让人无限地兴奋起来,这句话一点都没错!
虽然每一个女人都渴望拥有美丽,但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能理解何为美丽或能够得尝所愿,所以权力也一样,不是每个人男人都能好好掌握的。就像后世金庸老爷子所写的《天龙八部》里面的段正淳与慕容复一样,则恰恰是失落于权力的两个男人。段正淳是一个王爷,万万人之上的皇帝之位在他年轻的时候已经错失了,对于那种一展抱负为国为民的历史责任感一下子被掏空。王爷不同于平民百姓,做不了皇帝后也当不了官,王爷不过是一个虚名,自古王爷多如牛毛,但能留一名于青史几乎是凤毛麟角。皇帝则不同,好皇帝能够名垂千古,就算混得名声不好,也能留个骂名,王爷则是独守一角成为寄生虫式的人。所以自古造反的王爷多不胜数,就是这么个缘故。而段正淳没有造反,所以他人生对权力的失落于抑郁,只好释放于风流孽债之上,最后只能在一群女人的陪同下而死,说好听点是情圣,说难听点就是一个死于花丛中的小男人。相比之下,《天龙八部》里另一个失落于权力的男人是慕容复,很多人说慕容复是悲哀的,但是除却结尾,林子轩认为慕容复要比段正淳幸运,至少慕容复比很多向段正淳这样浑浑噩噩过一辈子的人要有目标:那就是复国。为此慕容复不惜一切手段,杀人放火,与鸠摩智狼狈为奸,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深爱自己,也被自己深爱的王语嫣。他所有的抱负,都可以在一个比较统一的方向上前进,而且可以大步流星的前进。所以林子轩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至少作为一个男人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虽然没有取得成功,但最起码他努力了,没有愧对自己的人生目标,这就足够了。
回过头来看,权力和金钱是男人的必争之路,也是吸引男人奋斗的最强大的磁场,比起女人来,权力和金钱让更多的男人所迷醉。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真男人应当如此!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车子已经来到了这次的目的地,早就被林子轩看上的那块属于夏仲坤的楼盘。
林子轩下得车来举头望去,只见这座楼竟然高达六层,整体面积庞大,一层差不多就有2000多平方米,依照自己早就想好的构想,可以在一楼做平常饭店该做的,而且每晚都会邀请歌舞或者戏剧名伶助阵;二楼就做后世那些个卡拉ok包房,将这个楼层分成几十间大小不一的房间,设立一般包间和豪华包间;三楼做高档商务区,人们谈生意的同时享受高档的服务;四楼做运动健身区,设置有所有的室内项目;五楼,林子轩打算将这里设计成最有名的烟花之地,这里的每个女人都是极品的货色,接待的都是高贵的客人,一般人想到这里进都进不去。至于六楼,林子轩想将这里打造成拉斯维加斯那样的超级赌场,这里就是东方的凯撒皇宫。
想到这里,林子轩嘴角一翘,今天自己既然来了就没打算空手回去,不管夏仲坤放不放手自己都要拿下来,这个地方被他用作收取租金太浪费了,自己要把这里打造成香港最大的销金窟。
“走,我们进去看看。”林子轩信心十足地对着李洛夫他们说了一句然后率先步入了大门。
关于收购与转让这栋大楼的谈判,是在三楼的一间房间里进行的。
现在的夏仲坤早就没有了以前的风光,现在的他被林子轩逼得都有点儿风声鹤唳了,这栋大楼自己的心血,要不是那个人劝说自己放弃这个保全自己,自己是说什么也不会拿出来的。但是没办法,林子轩这个香港警察中的华人老大太厉害了,昨天听说他光天化日之下杀了十几个日本人,而且还放火来了个毁尸灭迹。
要早知道林子轩是这么厉害的主,当初自己就不和廖启松一起和他作对了,廖启松被他弄了个家破人亡,而李明宇那个经常给自己舔屁股的混蛋,仗着自己的叔叔和林子轩的关系,躲过了一劫,现在反过来帮着林子轩对付自己,让自己将这个楼卖掉。要是早知道那个混蛋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自己说什么也不会让他给自己找女人。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这一切主要来源于林子轩,如果不是他的紧追不舍,自己也用不到像现在这样,犹如丧家之犬。居然连派人绑架警察的家人的事情都干得出来,这要是传出去自己还不得被全香港的警察恨死呀!
或许就像那个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个人说的那样,林子轩现在已经是香港势力最大的人物了,硬碰硬谁都碰不过他,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示弱,然后等待何时的机会对他形成致命的一击。而示弱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林子轩念念不舍的那栋楼卖给他,只有这样林子轩才会觉得自己服软了,才会放过自己。
自己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些突然出现自己眼前的人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找上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可是就像他说的那样,现在他们的利益是一样的,他么也不愿意见到自己失势,所以才会帮自己三番五次的敲打李洛夫。可是谁想到那个李洛夫居然是软硬不吃,逼得自己只能绑架他的妻子,就像那个说的那样,自己真的走了一步臭棋,没办法为了消除影响自己只能忍痛将这楼卖给林子轩了。
夏仲坤坐在那里一本正经地,看都不看林子轩等人说道:“林sir,原来我是不准备转让这楼的,这里位于繁华地段,消费环境绝对是一流,满大街都是人,而且我这楼一年的租金就得几十万,而且租我这个楼的都是我生意上的老主顾。我公司的员工,每年都能从这里分上一大笔红利,所以我是十分的不忍心卖掉它的。现在既然你林sir出面了,那我就只能忍痛割爱了。”
“哎呦,我怎么听你夏老板的口气,好像是我在逼你卖掉似的。我林子轩还不屑与做这样的事情,既然你夏老板不愿意买那就算了,我可不想落个仗势欺人强买强卖名声。”林子轩冷笑道,“那就再见了,夏老板。”
林子轩站起身来就走,不给夏仲坤丝毫反悔的时间,他知道这次既然是他主动将自己约出来,那就代表他是想和自己谈这笔生意,从而想自己示弱,让自己不在盯着他。所以他相信夏仲坤一定会叫住自己的。
果然,还没走几步呢?夏仲坤就叫住了他。
夏仲坤现在也恨不得狠狠地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明明已经打算将这楼买个他了,明明知道人家不好惹,为什么还要说这些气愤的话呢?自己在来之前就已经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一定要表现的很和气,可是自己怎么就是忍不住呢?现在倒好,自己叫住人家,就是已经将主动权交到了人家的手里,自己只能等着挨宰吧,谁让这是自己自找的呢?
虽然自己恨不得将眼前的这个人给掐死,但是自己非常清楚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如果自己没有将自己的女儿嫁给那个英国人们,谁知道自己是谁呀!自己怎么会有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如果自己没有了那个护身符自己什么都不是。现在自己的女婿在伦敦还管不到香港的事情,所以自己只能忍耐,只能等。等自己的女儿很女婿从英国回来,那样现在自己交出去的一切就还是自己的。
“林sir,刚刚的话你别在意,我既然答应和你谈谈,就代表我已经打算将这楼给卖了,现在就看你林sir的出价了,希望能够和我心里的价位吻合,那样我也就不需要再找别的卖家了。”夏仲坤很是无奈的说道。
“那好,既然夏老板这么痛快,那么我林子轩也不墨迹了,我进来的时候,这楼我已经大概的看了一眼,整体上来说还不错,只是由于年代久远,各方面都得维修,所以我只能给你八百万。”林子轩伸出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八的姿势说道。
“八百万,你怎么不去抢?”夏仲坤一听这个价,顿时大声的说道,将自己刚刚提醒自己的冷静,早就不知道扔到那里去了。
“八百万,这已经是我给的最高价了。”林子轩并不在乎夏仲坤的大吼。
夏仲坤看着林子轩平静的脸庞,很快的就冷静了下来,他知道林子轩就是在挑战他的心里极限,争取将自己彻底打倒。虽然自己没有什么文化,可是在香港毕竟也混了这么多年了,要是被你给打倒了自己以后还见不见人呀!
“一千两百万,行就签约,不行拉倒。”夏仲坤做出一副谈不拢就别谈的架势。
林子轩看着他的架势心道:不愧是小混混出身,连招式都是这么无赖的。除了这招死猪不怕开水烫,还有什么呀!严重的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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