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十年,七月,西宁府,青山县。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珑,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珑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步,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起好父亲来。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