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试都是当天结束的,不会发蜡烛,因而叶信芳出考场的时候,还看到许多考生正在奋笔疾书。
考场外有许多人正在等候,看到出来的叶信芳,一些人脸上露出失望之色。
“叶兄弟,在这里!”
叶信芳闻言望去,正是他的邻居胡威武,因为他是捕头,也要在考场外维持秩序,此时一身蓝色皂服,看上去显得很是英武。
“胡兄?”叶信芳有些不解。
“你娘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来,怕来迟了你等不到人会着急,便托我先接一下你,看着天色,你家人应该在来的路上,怎么样,你还站得住吗?”胡威武眼里满是关切。
叶信芳不让张氏她们在外等候,就是怕这冷天里冻出个什么好歹来。
“我自己回去就行,你还有公干,要是让被人看到你和考生过从甚密,对你我影响都不好。”
此时旁边已经传来窃窃私语声,胡威武见他面色正常,没有丝毫的不适,也就放下心来,没有强求。
昏暗的天色下,叶信芳一个人沿着街道慢慢的往家的方向。
“慧娘,你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男声清润,十分悦耳。
叶信芳听到“慧娘”两字,神情一振,暗笑杨慧的名字还真是普通,走在路上都能遇到跟她同名的。
“表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那声音竟是出乎意料的熟悉,叶信芳整个人都怔住了。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