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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一章无人不知白朗宁(2 / 2)

血鸦意味深长地瞥了高登一眼。这些年,血狱会的势力急速扩张,内部的权力斗争也日趋激烈。他需要收拢一些有潜质的新人,培养自己的势力。


高登见血鸦不再多说,识趣退下。


他并不赞同家族的卧底策略,那些元老要求“钉子”尽量低调,尽量平凡,以免引起血狱会的疑心。


可前几枚“钉子”还是未能幸免。


高登决意反其道而行。他要高调,他要突出,他要以最耀眼的成长爬上血狱会的权力巅峰。


刺探情报只是小打小闹。把血狱会掌控在手,才是对付其幕后势力的最好方式。


讨好血鸦只是第一步。


过后,又有一些童奴陆续赶来。血鸦从白天一直等到日落,总共有四十九个童奴成功抵达了小镇。


高登仔细观察着其他童奴。血狱会从各地奴隶市场交易了五千多只猪仔,经过三个月的残酷淘汰,活到现在的只有四十名少男和九名少女。


他们无一不具备超人的体质和意志,将成长为血狱会的精英。


“我宣布,即刻起,你们不再是猪仔。”血鸦阴冷的目光扫过所有幸存者,四周顷刻无声,一双双眼睛闪烁着亢奋的光彩。


“你们将加入血狱会,成为一名行走在阴暗里的刺客。”


“今天,你们两手空空。没有金币财宝,没有显赫家世,没有权力地位。”


“血狱会能给你们的,只有刀与剑,血与火,主宰他人生与死的强大力量!”


“拥有力量,就拥有一切!”


血鸦说完,领着众人登上飞艇。


少年们坐在狭小的皮椅上,稀奇地打量着飞艇的吊舱,小声议论。尽管飞艇问世经年,但对平民来说,仍然是个新鲜玩意。


“我们将来,一定会比白朗宁更伟大!”番红花看着舱壁上涂绘的“白朗宁”三个字,信心十足地道。


“口气比力气还大。”洋葱头少年听到了,讥笑道。


番红花不屑地对他摇摇手指,说出了一句白朗宁的名言:“麻雀安知老鹰之志?”


这句话,是白朗宁发明飞艇时,对一帮嘲弄他的炼金士说的。当时大家没听懂,后来才明白其中含义。这句话最终被列为当世百句名家典言,其中,白朗宁的名言占据了一半。


即使夜空中最闪亮的流星,也无法比拟白朗宁的横空出世。


他最初只是香之国内,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哥。有天赛马,他摔落昏迷,醒来后忽然洗心革面,闭门潜学。


一年后,白朗宁设计的新奇服饰引发贵族的时尚革命。两年后,他编写的《王子复仇记》、《茶花女》、《三个火剑手》震惊戏剧界,掀起文艺复兴大潮。三年后,他谱写的《英雄交响曲》成为武骑士联盟的宣誓曲。四年后,他开办一种叫做“夜总会”的娱乐场所,财源滚滚而来。五年后,他突发奇想,和炼金学会合作发明飞艇,被炼金学会授予“梦想大师”的称号。为了感谢白朗宁替普通人实现了飞行梦,所有的飞艇出坊前,都会涂上白朗宁的名字。


这是真正的当代传奇,贵族圈的明星,学术界的宠儿,文艺潮的偶像。他是音乐家、设计家、美食家、哲学家、炼金专家几乎每年,白朗宁都会搅动一场全大陆的新风向。眼镜蛇家族关于白朗宁的情报多达厚厚一本,高登发觉此人几乎无所不会,除了武技例外。


白朗宁是个修炼废柴。


“小矮凳,我们一定会超越白朗宁的,对吧!”番红花振臂高呼,雀斑、翠茜和阿泰红着脸,默默地研究天花板。


“何必超越?干掉他就行了。”高登淡淡地说,三人众的脸更红了,继续研究天花板。


大汉们轮流转动螺旋桨,飞艇缓缓升空,飞向幽灵戈壁的最深处。


两天后,飞艇抵达血狱会的据点,一个专门培养刺客的秘密基地。</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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