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啊,”何晋指了指自己手环里摘录的笔记,道,“要求上写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穿着正式得体。”
秦炀倒不是真嫌何晋的工作麻烦,只是私心不愿意让别人看何晋穿西装的样子,情人眼里出西施,何晋原本在他眼里就已经是举世无双得可爱帅气,穿上西装更是帅得一塌糊涂。
何晋站在镜子面前,看着比穿休闲装精神数倍的自己,忐忑地问秦炀:“怎么样?”
秦炀的手指细细摩挲过对方的西装后领,凑到他耳边道:“我硬|了。”
“神经病!”何晋脸上一热,把人推开,对着镜子扯了扯领带,问,“说真的,怎么样啊?”
秦炀坏笑着看了他一会儿,又环视了一圈,道:“这衣服配不上你。”
何晋:“什么意思?”
秦炀扯了一把他的手臂,道:“脱了,我带你换一家买。”
何晋一脸狐疑地看着秦炀,在服务员暧昧打量他与秦炀的视线下,解开扣子,一边所:“这是网上推荐的最符合初入社会的学生西装了,价格公道,剪裁也很好,一套就一千多……”
秦炀像是没听见,带何晋直接上了奢侈品牌那一层,两人看见一个老鹰状的品牌logo,秦炀就拉着何晋往里走,何晋认得logo边上的英文名,阿玛尼。
“你疯了!”何晋的脚步瞬间在地上扎了根,寸步不再往前移。
秦炀绕到何晋背后把他往里推,一边诱哄道:“为了庆祝你找到工作,我送你一套,乖。”
一进门,就有导购小姐热情地迎上来,极其礼貌地问他们需要什么,可能看到秦炀身上穿的都是好牌子的衣服,丝毫没有怠慢。
“帮他搭配一身西装,平时工作穿。”秦炀指了指何晋。
何晋脸色发白,架子上的衣服都没标价格,但他也听过这牌子的西装至少上万,他找的是月薪四千的实习工作,穿这种衣服去上班,真不会被老板同时当成去炫富的吗?太不合时宜了吧!
导购小姐给浑身僵硬的何晋量了尺寸,很快为他挑选了一身合适的服装,虽然何晋不迷信品牌,但“人靠衣装”这句话还真不是假的,十倍的价格差距并非白差。
导购报了价,何晋一算,这衣服的价格把他实习两个月工资都搭上还得倒贴一半,真不值啊!
秦炀见他眼中心动,凑到他耳边,温情款款地说:“我的男人,就值得最好的。”
何晋被那句“我的男人”给肉麻到了,没忍住笑出声来,这种馈赠要放在以前,何晋肯定会义正言辞地拒绝,他以前恨不得在经济上和秦炀分得一清二楚,可现在,他竟然会秦炀的“礼物”而欢欣雀跃,心生甜蜜。
几个月交往下来,何晋也慢慢理解了,两个人在一起,钱不是最重要的,换位思考,就算秦炀现在一穷二白,只能送得起一条廉价的领带,他都不会嫌弃,因为他爱他。
抱着精致的西装袋,何晋已经开始想,等秦炀生日或是什么值得纪念的日子时,自己要回赠他什么礼物了。
朝九晚五的日子开始了,何晋每天八点起床,从出租屋步行十五分钟到地铁站,再坐二十分钟的地铁,出门步行五分钟,全程四十分钟就能到办公地点。
刚进门时,公司的前台就和一位年轻的销售人员跟他热情地打了招呼,因为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何晋看着比平时自信许多,只是衣服太好,也让他有种莫名的羞涩感,好在同事们不是品牌控,完全没看出来,倒是何晋的直属上司,第一眼看见他,就上下打量了一番,赞道:“衣服不错。”
何晋的直属上司是公司的行政经理,斯坦福mba毕业的海龟,姓瞿,三十六岁,事业有成,为人亲和,家庭和睦。
瞿经理对何晋很照顾,几天下来就教了他不少东西,何晋学习力强,进步迅速,也让对方格外欣赏。
气温超过30°后,秦炀心疼何晋赶地铁,开始每天接送他上下班,平日里,秦炀偶尔也会抱怨一下何晋上班后陪自己的时间少了,但总体而言,他是支持何晋的。
一切看起来都顺风顺水——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为自己的前途努力奋斗着,这是何晋自认为最好的状态,他都忘了去纠结“同性恋”的事,也不再悲观,甚至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然而,就在七月底的时候,他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小转折:神魔官方突然给秦炀打电话,想请他为游戏公司做游戏长期代言人,报酬不菲,但要求秦炀以真实形象在大众面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