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在盛传,有一位长相绝色的富家少爷,带着商队来到了草原。
听说,富家少爷容貌长得是真好,不知多少草原儿女一见倾心!
注意,这儿女,绝对是字面上的意思!
听说,富家少爷带的护卫武功盖世,曾把想要打劫他的喀什尔部落打的落花流水,名震草原。
从此,再没有小部落不自量力的出手。
听说,富家少爷带的东西全部都是来自大唐长安,并且都是简直不像是人间的食物,像是来自天神的馈赠。
被盛传的那位富家少爷李崇义,此时正懒散的趴在临时支起的桌子上,崩溃的看着秦朗问道:“阿朗,你不是说我们是来杀敌的么?你这天天教徒弟做菜是怎么回事?”
才刚来到草原的时候,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与大唐完全不同的景色,却是很美。
而他也难得能过上让阿朗伺候的日子,舒心劲儿就更甭提了。
只是这么接着一段时间下来,天天都是一模一样的景色,再好看也看腻了!
更别说,他们来这里是有其他目的,不是来游山玩水的!
可阿朗竟然像
是什么都忘了,把个富家子弟贴身厨子做的是出神入化,毫无违和感!
若不是他杀敌之心坚决,几乎都要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真以为自己是个富家少爷,带着商队出来游历了的。
“不急。”秦朗将席君买刚刚烤好的羊腿,片成薄薄的片装在精美的瓷盘里放到桌上,顺手捻了一块塞进嘴里嚼了嚼。
“还算不错,就是差了些火候,用料也有些不足,你再刷点酱料靠一会儿。”
“诶!”席君买晶亮着眼睛点了点头,忙不迭的回身继续他的烤羊腿大业。
“我急!”李崇义哀叹道:“我这一天天装模作样,要和那么多人说话,都要说吐了!”
“我就不明白,跟那些牧民有什么可说的?竟然还送东西!咱们不是商队么?”
“是啊。”秦朗不急不缓的拿过一旁的茶水喝了一口:“只是那些不过是普通的牧民,你觉得她们能买得起咱们的东西么?”
“就不说茶叶和琼浆玉液,就是丝绸瓷器他们也都买不起。”
“那你还在这里浪费时间?”李崇义瞪大了眼睛,满脸不解的问道。
“崇义,你知不知道一种心理。”秦朗挑眉似笑非笑的问道。
“什么心理?”
“就是送上门的都不值钱,值钱的都得来不易!”
“这跟我们没事在这边瞎晃悠有什么关系?”一直默默坐在一旁啃苹果的小程也忍不住开口了:“这半个月,我们换了五个地方,平均三天就要换一次。”
“不是在换地方的路上,就是在收拾营地或者安营扎寨,每个地方都待不到半天,其余时间全部都在赶路。”
“就算说你想钓那些突厥贵族,可也得让他们找到我们才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