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奇喷出一口烟说道:“那家伙叫格雷,是个专门杀女人的凶手,而且他还是个制造魔鬼香水的鬼才,你能找到他并把他带到我面前,我就继续帮你把这些臭毛病全治好。”
一路马不停蹄地跑了好几天终于赶到圣马力诺,那三匹马累的直吐白沫。方奇一看不行,再跑下去马会给累死的,便在城外围找了个客栈先住下,好在早把那些圣殿骑士甩了没影子了。
为了甩掉那些圣殿骑士,方奇给约瑟作了伪装,掩盖住他的气息,一路过来还故意把他的气息传到别人身上,分散了圣殿骑士的注意力,这才争取了充足的时间。不然,以这三匹马的脚力,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就在客栈不远处的牲口市场把三匹马给卖了,打算再买三匹马良马,正转悠着,忽然听到有人叫他,扭头一瞅:“卧槽,你小子咋跑到这儿来了?”
流浪汉约翰看见方奇就跟见了亲爹一样,上来便是个拥抱,“我从锡山会跑出来的,想去追你们,可是转悠了好多地方都没能找到,这不,只好又干起老本行了。”
方奇听了哑然失笑,这货所谓的老本行就是他的偷窥扒拿坑蒙拐骗的手段。虽然有点怒其不争,可是看到他突然脑子冒出个主意来,对他说:“看你这怂样,肯定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吧。走吧,让你吃个肚儿圆。”
约翰看见约瑟,小声问:“他谁啊,怎么看起来这么凶,好像人家欠他钱似的。”
方奇笑:“全世界都欠他的,不过他是土豪,根本不在乎你能吃他多少。”
牲口市场旁边便有个小饭庄,三人坐进去点了一桌子酒菜。约翰饿的前心贴后心,见了这么多好吃的,就好像饿死鬼托生似的,两手不停地拿着吃的东西直往嘴里塞。
看他这幅样子,约瑟根本就咽不下去。他虽然不算王侯将相,可也是有身份证的人,当年也是一城帮之主。哪见过这么吃饭的,更何况是个臭乞丐小流氓。
方奇见他不吃,说道:“你要是不吃,呆会跟人家打架,你别怨我不让你吃饭哈。”
听方奇这么一说,约瑟硬着头皮不看流浪汉低眉顺眼地细嚼慢咽。
约翰吃的太急,噎的直打嗝,方奇把酒给他递过去,约翰接过酒一口喝干,抹抹嘴直瞅土豪吃饭,边看还边乐:“啊呀,大兄弟,你这样能吃饱吗?”还想拍拍人家肩膀来着,约瑟一缩肩膀让过去。
约翰嘿嘿讪笑着问方奇:“大法师,要我干什么,你说吧,咱们兄弟谁跟谁啊。”
方奇也不喜欢他这种称兄道弟的无赖子,可是现在要用到他,便掏出无腿先森给的那枚金币扔给他:“帮我送个人去伯尔尼,到了还会有人给钱。”
约翰接过金币呆了半天:“卧槽,金子!”放在牙齿上咬了一口,还对着亮光照了照,两眼都放金光:“成啊,没的话说!啥时候走?咦,那位大哥呢?”
方奇又拿出三枚金币:“去买三匹好马,多备些食物和木炭。丑话说在前面,你要是把人给弄丢了,我不找你算账,也会有人宰了你。人在旁边的客栈里,马上就去!”
金子就是动力,这货马上让掌柜的给他准备木炭和酒肉,跑到外面去买马去了。待他接上陶芬打马一溜烟地走了,苗苗才说:“这小子靠谱不?”
方奇刚要说话,约瑟却骑着匹高头大马牵着三匹马过来了:“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