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血红,挂在西面的天际,北都城里的帐篷前腾起一柱一柱的炊烟,直飘到天空才悠悠地散去。
阿摩敕甩了甩手上的血,拿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他跟着英氏夫人帐篷里的女奴们剥了一下午的旱獭,獭皮抹上石灰填了干草挂在风里吹干,塞得一只只都像是小小的肥熊,铜盆里面红白相间的旱獭肉一条一条地切好腌好,晚上就有一顿好肉了。
虽然是夏天,不是旱獭最肥美的秋季,不过这是草原上最肥美的东西,是鹿肉羊肉都没法比的,烤起来有种细腻的脂香,一咬满嘴都是油。大王子的猎骑队在外面围了一个满是旱獭洞的土山,收了一百多只旱獭,派伴当班扎烈一下子送了五十只给英氏夫人。英氏夫人的丈夫木犁将军是长子窝棚里的大人物,这是谁都清楚的事情。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看顾昏倒的世子,阿摩敕也没事,就帮着女奴们一起剥獭子。他家祖上是个猎手,至今父亲还时常背着弯弓带着套马索出去打猎,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长腿矫健的好黄羊和一尺多长肥肥的大旱獭,父亲就开心地哼着歌带阿摩敕一起剥皮割肉。那是阿摩敕最最开心的时候,闻着火堆里烧着羊粪的气味,浑身都是暖洋洋的。
阿摩敕家里不是大贵族,大贵族也不会送孩子去学习星相。固然大合萨是令常人不敢仰头直视的尊贵人物,可是不知道多少学习星相的孩子才会有一个继承大合萨的身份,而掌握了盘鞑天神旨意的大合萨也终究不是神,不知道多少代大合萨都是在战乱中被活活烧死的。选错了主子,合萨就是妖巫。父亲送阿摩敕来大合萨帐篷里学习星相,离去的时候使劲摸了摸儿子的头,至今阿摩敕还老是想着父亲那时的沉默,有些意思朦朦胧胧的像是懂了,又说不出来。
“小合萨剥獭子真是把好手。”年老的女奴过来递上一块棉布。
阿摩敕接过擦了擦手,咧嘴笑笑。他经常来英氏夫人的帐篷,女奴们和他很熟,知道这个年少的贵族孩子没有架子,也都喜欢和他搭话。
女奴们当然没有胆子叫他眼镜龙,都管他叫小合萨。虽然大合萨始终没有说谁会继承他的地位,不过老头子喜欢把阿摩敕带在身边是众所周知的。不过阿摩敕却知道自己的算学并不好,他只是刻苦,有时候却跟不上老头子讲授的度,这时候老头子就抱着酒罐子长吁短叹,说他小时候若是也这么笨,早被老合萨打死了。
“肉怎么做啊?”阿摩敕把棉布递了回去。
“大半留着做咸干肉,剩下的一半烤了,一半做手抓肉,夫人说了今晚要留大合萨在帐篷吃了饭再回去。”
阿摩敕拍着巴掌笑了起来,英氏夫人帐篷里的手抓肉最香,老头子和他都喜欢,老头子喜欢带着他来英氏夫人这里溜达,一多半都是为了来蹭手抓肉吃。夕阳铺洒下来,夏季的草原上流淌着一层沉郁的深红,女奴们三三五五地聚集在一起,低声哼着阿摩敕听不太懂的歌儿,有的在给挂獭皮上油膏,有的在打肉,有的则拿着吹筒引燃羊粪蛋。心里有种慵懒富足的喜乐,阿摩敕伸了个懒腰,转顾周围。
他的心忽然沉了一下,呆呆地看着东方。日暮时候的彤云大山横亘整个东面,它像是一座天然的屏障隔开了蛮族和宁州古森林的羽人城邦,一层淡金色的边镶在大山和天空的分界上,亮得有些晃眼。可是夕阳压不住那些星辰的光芒,七颗铁青色的星从彤云大山下升起,它们的光芒带着冷森森的寒意,像是新磨出来的铁剑。
北辰星簇如阿摩敕自己计算的那样,真的从彤云大山上升起了。
“破军、武曲、廉贞、文曲、禄存、巨门、贪狼……”阿摩敕一一点数星簇中的星辰。
这是罕见的星相,这个季节北辰通常都沉没在彤云大山之下,这七颗星并非天穹上的十二主星之一,可是在历年的星图上,它们的光辉曾经辉耀整个夜空,缓缓地由东方穿越天际划向西方,每一次这样的运转都可能持续数十年之久。而伴随北辰的,则多半是升起的狼烟。
北辰,是战争神祇的星。
“小合萨。”老女奴在一旁小心地问。
阿摩敕回过神来:“嗯。”
老女奴瞅了瞅周围,有些诡秘的样子,不过阿摩敕注意到周围那些忙活的女奴忽然都有些停顿,向着这边偏过头来。
“小合萨知道世子的事情么?”老女奴压低了声音。
“世子的事情?”
老女奴有些犹豫,嘴唇嚅动了半天:“都是听别人瞎说,说世子是不祥之人呐。”
“不祥?”
“小合萨,我们不懂天神的旨意,你是懂的,人真的有命星这回事么?”
阿摩敕沉吟了一下:“星命是星相里面最复杂的东西,我没学那么深。不过大合萨说,要推算人的命运,需要计算几十颗几百颗星的轨迹,就算这样,往往也都算不准。单凭一颗命星推断人的命运……我想是没有的吧。”
“可是他们说……”
老女奴的脸色忽然变了,把布手巾塞回围腰里面,低头端起盛着獭肉的铜盆去洗刷了。阿摩敕抬眼看见大合萨双手抄在袖子里,和英氏夫人一起从帐篷里走了出来。那座帐篷是给世子的,阿摩敕听说世子不会住在侧阏氏的帐篷里,而是和姆妈住在一起。
“大合萨先吃些东西吧,”英氏夫人的神色有些忧郁,“世子会醒过来。”
“嗯。”老头子双臂抱紧,佝偻着点点头。
他一惯是这个模样,和放羊的老牧民也没什么差别,全不讲什么体面。不过阿摩敕觉得他有点心事,目光低垂着心不在焉。
“阿摩敕,吃夫人的手抓肉了。”老头子过来拍了拍阿摩敕的肩膀。
阿摩敕应了一声,转身的瞬间,看见忙活的女奴不约而同地扭头看他们三人的背影。他愣了一下,觉得那些目光如此陌生,全然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些朴实善良的女人。老头子察觉到他的走神,随着他扭头去看,女奴们又一起低下头去忙活,像是什么也没有生。
阿摩敕心里忽然沉甸甸的。
喷香的獭子肉盛在小铜盆里呈了上来,老远就闻见辛辣的香气。
阿摩敕搓着手掌,肚子咕噜叫了一声,老头子不轻不重地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饿死的小鬼,看见吃的就这样,将来怎么做合萨?”
阿摩敕已经没精力管这些了。英氏夫人做的手抓獭子肉垫在黑粟饭上,红白相间,细细地抹了胡椒和大盐粒子,上面还洒了清香的野菜。一层汪汪的獭子油盖在黑粟饭上,有股腊肉的油香,一点不带膻腥。他大把地抓起来往嘴里塞,几乎咬到自己的手指。
老头子歪嘴笑着看他,却没有吃肉,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把那个白铜的酒罐子灌满了,只是看着铜炉里取暖的那堆火出神。木犁将军没回帐用饭,只有英氏夫人在旁边缝着羔羊皮筒子陪着。
阿摩敕吃了几口,舔着手上的油,看看英氏夫人,又看看老头子。
“木犁不想让世子住在这里。”英氏夫人就着头上的油擦了擦针,低着头继续缝纫。
“因为那鬼话?”老头子脸色阴阴地问。
“嗯。”
“砰”的一声,老头子重重地把酒罐子砸在小桌上,“木犁自己是什么?当年也不就是一个奴隶崽子?千人踩、万人踏,一辈子放羊不能翻身的命!连马毛都摸不到一根,还上阵打仗?现在自己是贵族了,带兵了,倒有这个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