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接电话的人从桌子上拿起枪后就撸了下枪栓,跟同伴说道:“你把屋子里面收拾下,别留下什么痕迹,我去给他灭口了,然后咱俩把尸体弄走找个地方埋了,全弄干净了后咱们也就能离开这破地方了,在这他么看着人几个月,到头来还是要灭口,哎,老板的风格太让人难摸了”
“ok,你动静小点,四周都有民宅,小心被人听到枪声”
“唰”此人随手从桌子上拿起个矿泉水瓶子顶在了枪口上说道:“放心吧,小事”
两人交谈的时候,完全没有留意到房门的缝隙里,有一双惊恐的眼睛正在看着他们。
这个人就是肇事撞死了秦军的白人青年,他在撞死人后的当天就驾车逃逸了但是没有离开温哥华,因为那一处路口当时的监控坏了,同时也没有目击证人,所以他并不担心自己撞死人会被警察发现。
但是,忽然过了大概不到一个月,就有两个陌生人找到了他,并且还告诉他撞死人的事正在被追查,并且马上就要查到这了。
这人当时是不信的,因为都过去快一个月了,还没有查到他这时候自然也不可能知道是他撞的,可对方给他看了几张照片他就哆嗦了。
这几张照片是当时事发路段一家门面店的监控摄像头,显示的正好是他车子经过的瞬间,和秦军的死亡时间高度吻合,并且车牌号非常的清晰,还有另外几张照片是他撞死的车遗留下来的前保险杠和他后来送到修理厂维修的照片,这些旁枝末节的线索全都汇集在一起,那他肯定就很难说的清了。
同样的,当时大圈也掌握了这些照片,只不过当刘牧和永孝找到肇事司机后,他却消失了。
接此人走的两人告诉他,要想不摊上这个案子,就得跟他们一起离开温哥华,等什么时候事态淡了才能安全,于是他被人接走后就来到埃德蒙顿找以前的亲戚借了这处房子来住,而带他走的人这段时间也没有难为他,一直好吃好喝的养着,除了自由受到限制外其他的都一样,他后来几次问过对方自己什么时候能安全,但每次问的时候这两人都搪塞着不跟他明说,在这种情况下他就越呆越没底了,因为带他走的这帮人处事太神秘了。
这人听见对方在电话里要灭他的口,还拿起了枪后,就惊恐的往后退了几步,然后轻轻的推开房门,出了屋子屏住呼吸,快走几步之后连忙撒腿就跑。
灭口的人来到隔壁卧室见床上没有人,就推开卫生间房门,发现里面也没有。
“快出来,人好像惊跑了”这人回头招呼了一声同伴。
“怎么搞的,上帝告诉他,自己要死了啊?”同伴皱眉骂了一句,也拿起枪跟了出去,两人在周围简单搜了片刻还没找到人就知道对方估计是真逃了。
他俩跑到外面,站在路上左右张望,就看见距离他们几十米外,有个人影正在撒腿狂奔,伸出手拦着经过的出租车。
“在那呢,追他”两人把枪藏在衣服里,迈步快速的朝着拦车的人追去。
对方看见他俩过来后,冷汗直冒的骂道:“真是活见鬼了,怎么一辆空车都没有·····”
没拦住车他果断掉头就跑,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他几乎跑出了自己的极限,和后面的距离始终都拉在五十米开外。
“他好像属兔子的,跑的真他么快,千万别让人逃了”
“这里有点偏,他往哪跑?”
这一片似乎是埃德蒙顿的郊区,周围车不多,建筑物也不是很高,显得特别的空旷,夺命狂奔的人气喘吁吁的跑了能有两三分钟就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了。
对于逃生,他的经验明显差了不少,身体素质也不太行,就是个正经的运动员在全速保持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动的时候,也绝对不可能坚持超过五分钟以上,常人大概两三分钟就是极限了,到了这个极限点肺部的负荷程度都能让你感觉到喉咙冒火,内脏都要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