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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节 录制歌曲(求收推)(1 / 2)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很快就到了10月份,《疯狂的石头》拍摄进程完成一大半。


王森抱着精益求精的态度去拍这部电影,对演员要求很高,随便出一点问题都会叫停重拍。


不过主要的几个演员都是演过十几年戏的老戏骨,演技非常不错,入戏很快,神态动作表情都恰到好处,将各自扮演的角色演得活灵活现,非常入神。


特别是戏份最多的黄涛,算是本色演出,将那种草根、市井小人物的心态演活了。


主要的几个角色演出彩了,这部电影算是成功了一大半。


而一些配角比如国际大盗麦克(冯长明),四眼(陈瑞),环球大发展集团(冯董)演技要生涩一些,出错比较多,被王森狠骂,“咔”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王森让满意为止,直到“咔”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大家的演技有了有大的进步,也渐渐融入到角色,对各自饰演的角色的姓格有了深刻的体会。


陈东跟在王森身边二十多天,学到了很多东西,就比如对人物角色心态的把握,场景之间的巧妙衔接,还有怎么把杂乱多条线的情节片段拼凑成一部节奏紧凑,高/潮跌宕起伏,能吸引观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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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拍摄已经进入状态,陈东预估再有十来天左右的时间电影就可以杀青了。


陈东离开了剧组,开始着手准备音乐专辑的发行事宜。


专辑从制作到发售一共有五步,音乐制作,报版,唱片设计,唱片生产、压碟、包装,铺货。


不依靠唱片发行公司读力发行一张唱片,很难,就单单涉及到铺货就要有渠道,还有与一些电商、大型实体唱片店的资金的结算,发票什么的,一个人就没法完成。


所以陈东首先考虑找一家唱片发行公司合作。


陈东作为版权方,内容商,最主要有几个赚钱的渠道,音乐专辑cd、彩铃、spp,卡拉ok等。


在娱乐圈内,有个40/100的‘新词’,就是说如果内容商,包括电影、电视、音乐,从商业体系中得到的收益比例达不到40/100的话,这个行业一定是不健康的。


原时空,在音乐行业,因为一些因素,比如盗版,内容商实力分散,缺乏主导话语权,无法设定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只能任人宰割,导致内容商、版权方从整个商业体系中收益比例里最高的时候没有到过15/100,比如说卖一张唱片,100块钱,版权方、内容商只能拿到10几块钱,甚至不到10块,这是极不合理的。


而这个时空,就不存在这个最高只能拿到15/100这个极为不合理的分成比例。


版权方,内容商,也就是唱片公司一方,能在专辑唱片cd销售得到的收益分成比例能到40/100.


在app音乐专辑,也就是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音乐产品,渠道运营拿30/100,内容提供者可以获得余下70/100的全部收益,再跟app制作团队五五分成,内容提供者至少能获益30/100~35/100。


在彩铃上,利益分配方式是‘1585’,移动拿15/100,sp代表内容方拿85/100,然后sp再和内容方五五分成,这样到内容方手里的利润还能拿到42.5/100。


也就是说,陈东作为一个版权方,内容商制作一张唱片,在唱片cd方面可以拿到最终收益的40/100比例分成(扣税前),app音乐专辑可以拿30/100~35/100(扣税前),彩铃42.5/100(扣税前)。


作为内容商的陈东,所要做的专辑的制作,宣传。


陈东的第一张专辑中有10首歌,包括《我相信》,《光阴的故事》,《青花瓷》,《海阔天空》,《老男孩》五首歌外,还要有5首新歌。


陈东打开光脑,从光脑音乐列表中兑换出了五首歌。


五首歌分别是《童年》,《明天会更好》,《童话》,《千里之外》,《我的未来不是梦》。


五首新歌,每一首都非常经典,随便一首歌就足够当作一张专辑的主打歌了,一张音乐专辑包含了10首经典,确实有够经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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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曰,星期六,天气晴朗,录音棚。


你是不是像我在太阳下低头


流着汗水默默辛苦地工作


你是不是像我就算受了冷漠


也不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


你是不是像我整天忙着追求


追求一种意想不到的温柔


……


录音棚,陈东戴着耳机,正一遍一遍唱着《我的未来不是梦》,原版是由台岛歌手张羽生演唱,唱出了许多青年人对梦想的追求与不懈的努力,顽强拼搏的精神。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首歌它是台岛著名饮料品牌黑松沙士的广告片《我的未来不是梦》的主题曲,广告歌曲一经播出,就唤起年轻一代的共鸣,深受年轻人的喜爱,而张羽生在一夜之间成为台岛乐坛一颗耀眼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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