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这在后世里都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深恶痛绝的行为,在当今这个时代里的确是一个新鲜词。
但这个新鲜词汇,事实上不只是当今大宋朝有。早在秦汉之时,华夏民族的祖先之中便有许多人将这伎俩玩得“出神入化”。
最典型的例子,首屈一指是秦朝时那位“奇货可居”的《吕氏春秋》作者吕不韦。他在子楚最落寞的日子里伸出援助之手,当子楚登上秦王之位后他也达成自己当初投资到那位当年落魄王孙身上的目的、顺利地坐上了秦国相过的宝座。
当时的中原,信陵君、春申君,平原君、孟尝君,被称为“四公子”他们都礼贤下士,结交宾客而名扬四海。并那四位公子,在这方面还一定要争个高低上下。
吕不韦认为秦国如此强大,而自己也是堂堂秦国丞相、秦王的仲父,不应该被他们比下去。所以他也招来了文人学士,给他们优厚的待遇、一时间,在吕不韦的门下食客曾经一度多达三千人。
那时各诸侯国有许多才辩之士,像荀卿那班人,著书立说,流行天下。吕不韦就命他的食客各自将所见所闻记下,综合在一起成为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字。
他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他还把书的内容写在布匹上,并将之刊布在咸阳的城门。
在那本书的上面悬他命人挂上一千金的赏金,遍请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若有人能增删一字,就给予一千金的奖励。可惜的是直到最后,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拿走那一千金……
一千金呀,在当时那个时代里、够一个市井草民瞬间暴富买下差不多咸阳城内一条最繁华街道的了。吕不韦做的什么生意,居然敢如此的一字千金、挥金如土?
答案是他做是人心生意,那本钱正是来源于秦庄襄王嬴子楚给他的权利。一面他是大秦国的宰相,另一面吕不韦仍然是个超级大商人。
他的商业业务,曾经一度是遍布所有诸侯国。
可是当朝宰相去做生意。会干净吗?至少刘行不相信一个当官的身上还背着一个商人的身份,当遇到国家利益与其商业利益起冲突时,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会为了嬴子楚他们家的国家利益而损失自家的商业利益。
那么一旦这种冲突出现了,吕不韦会如何呢?答案也是只有一个。他利用手中的权利、去搞权钱互换。
可是他是秦国的宰相哎,难道他公然搞权钱交易,嬴子楚不会发现吗?
是会发现,可是吕不韦会告诉嬴子楚:状告我的人都是胡扯,大王你该知道在未做秦国宰相之前我可就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了。
我之前就已经在商业领域很成功了。是为了帮你才出任这秦国宰相的。既然本来我就没想做秦国宰相,我又不差钱、何必再去搞那些个权钱交易呢?
这话说得多好听,好像他吕不韦真的全然不在乎那些身外之物一样。如果他真的不贪图荣华、奢求富贵,何必当初要“奇货可居”地在当时还不知前景如何的嬴子楚身上投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