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养母张增梅本身就会织毛衣这些,原主脑子灵活,就跟养母学了织毛衣这些手工活,还自己弄出来许多花样。
她眼光又好,许多年轻人和小孩都很喜欢。
后来她又将自己所学的,教会了养父母。二人在家里没事了,会一直做这些。
每逢赶集的时候,她都会在这里来摆摊卖。一些买习惯了老熟人,还会到她这里来订货。
其实她都没有必要来赶集摆摊了,但她需要让更多的人注意,这样才能带来源源不断的顾客。可能赚得不多,但足够一家四口花费。
其实主要的花费在谢尚云,不过现在的谢尚云刚刚上高一,跟着原主姓龚,名为龚尚云。
龚尚云高中学校就在镇上不远,镇上距离村子还是有一定距离,避免奔波之苦,原主让龚尚云住校了,这样方便他学习,一周回一次家。
原主每次在赶集之后,都会买些零食去学校看望龚尚云,顺便下午就在学校门口摆摊,学校里面的老师还挺喜欢她这里的围巾和帽子。
当然,这些也只能在秋冬卖。
不过在炎热的天气里,原主的父母可以做一些原主研究出来新款式来攒着,等到了冬天再卖,这样也不会太忙碌。
天热了,她会在城里进货冰棍这些,背着冰棍走在各个村子,总会有馋的小孩子缠着大人们来买冰棍吃。当然,她还会顺带着卖点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在询问各个村子的人,知道他们的需求,这才进货的。
这样的生活累是累了点,可是能赚钱养家,又能照顾养父母,她已经很知足了。家里还养着一个学生,这也是她的动力。
如果龚尚云不那么白眼狼,原主一家人就算不会发财,也会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