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不仅能吃饱,还个个长得白嫩,每天都能拿着铜板去买零嘴吃。
每个人走路都是昂首挺胸,步伐悠闲。
女子穿着好看的衣裳,佩戴珠钗,与闺中密友嬉戏。男子也身着锦衣,不是遛鸟,就是吟诗作对。
成婚的人,有长长的迎亲队伍,一路吹吹打打,好不热闹。
哪怕是最底层那部分百姓们,穿的不是绫罗绸缎,只是粗布麻衣,吃的不是山珍海味,只是粗茶淡饭,可是他们能吃饱穿暖,不挨饿受冻,日子总是有些盼头。
怎么都会比乱世好。
乱世只讲究活着,为了活着,总能做出一些难以想象的事情,很残酷。
他的出生其实还算不错,承蒙祖辈的厚爱,使得他有一个安稳生长的环境。然而,走出那座大宅,他看到的是满目疮痍,很快就要蔓延到姜氏大宅了。
因此他从小就立志,要去平定这乱世,自懂事以来,这个志向从来没有偏移过。
部下们已经退下,姜又淮靠在床榻上,却是有些睡不着,他望着窗外的夜色,思绪飘去了很远。
不知道为何,他总觉得很远的地方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
是谁呢?
会是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住进他心里的人?
……
“阎君要大婚?”
千雁接到消息有点意外,又觉得是在意料之中,毕竟那是陷入了感情无法自拔的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