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年轻的叶涛无疑是非常兴奋,脸上也是不自觉的浮现出了欣喜之色,而老成持重的袁嵩,因为早就猜到了这个杨大福此行的目的,神情并没有什么波动。
目光扫了杨大福一眼,袁嵩开口问道:
“你们汤将军是怎么计划的?”
杨大福闻言不假思索的讲道:
“明天白天贵部攻城的时候,我们汤将军将会打开城门,放贵部进入魏关之中!”
袁嵩闻言微微皱眉,虽然他猜到了汤鹏让杨大福前来,是为了投诚献关之事,但是他没有想到汤鹏竟然如此着急,竟然想要明天白天就动手!
而且还有一件事情袁嵩是比较疑惑的,汤鹏可是洛安朝廷世袭罔替的楚国公,勋贵中的代表人物。
眼下奉武军虽然打着是清君侧的口号,但是大家谁都知道口号就是口号,叶明盛和奉武军干的是改朝换代的事情!
眼下洛安朝廷虽然艰难,但是毕竟魏关还没有丢失,只要把奉武军挡在魏关之外,洛安朝廷就可以继续苟延残喘下去,因此洛安朝廷还没有到一定要灭亡的地步·························
所以作为大周的勋贵汤鹏即便投诚,也是不可能在奉武军创立的新朝继续保留家族楚国公的爵位,因此袁嵩认为汤鹏理应是不到最后一刻就不放弃!
毕竟那可是国公的爵位,在大周朝为姜姓不得封王的规矩下,已经属于是勋贵中最顶尖的存在了,为了这个爵位当年汤家祖先死了多少人,付出了多少牺牲才换回来这个荣耀?
所以袁嵩很难理解汤鹏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主动投诚奉武军放弃掉家族传承的国公爵位?
难道仅仅是因为奉武军现在攻势迅勐,在局势中处于绝对上方,汤鹏认为洛安朝廷守不住吗?
袁嵩不知道汤鹏是怎么想的,但如果换位相处他是汤鹏,他即便要投诚也会等到奉武军攻破了魏关兵锋直指洛安,洛安朝廷彻底没有了希望,才会无奈的选择放弃向奉武军投诚!
因为无法理解汤鹏这样的举动,这不由让袁嵩有了一种怀疑,怀疑这是汤鹏和马重阳两个人给自己下套呢!
眼下魏关虽然还掌握在禁军手中,但是魏关情况艰难是谁都知道的事实,魏关陷落大概率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唯一的悬念就是禁军能守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又或者更长的时间!
马重阳和汤鹏两个人也不是傻子,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这两个人为了改变失败的结局,想要大胆兵行险招,给他袁某人玩上一招请君入瓮?
意识到这种可能袁嵩眼睛不由眯了起来,他虽然怀疑马重阳和汤鹏两个人,是否如此胆大包天敢这么玩!
但是老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所以袁嵩沉吟了一下,也是向杨大福试探道:
“汤鹏将军若是能够弃暗投明,那对我们双方而言来说,毫无意见是一件大喜事!”
“相信我们叶大帅也会非常欢迎汤将军到来,不知道汤将军为我军献上魏关,可是有什么条件吗?”
面对袁嵩这个问题,杨大福眼睛眨了眨陷入了思考中,似乎是在回想着汤鹏对他的交代,足足思考了半盏茶的时间,杨大福才是抬起头冲着袁嵩摇了摇头说道:
“袁大人,我们将军并没有嘱咐我要向贵部提出什么条件,只是告诉了我明天贵部攻城是他会打开城门!”
对于杨大福给出的答桉,即便以袁嵩之沉稳也是不免有些错愕···························
这个汤鹏到底是怎么想的,投诚献关这么大的事情,他竟然不提什么条件吗?
仔细思索了一会袁嵩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个汤鹏到底想要干什么,旋即也是直接向杨大福问道;
“杨兄弟,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汤将军为何突然想要投诚献关?”
杨大福闻言脸色顿时变的犹豫,见此袁嵩神色也是更加的严肃沉声说道:
“这个问题不说清楚,杨兄弟你的话怕是无法取信于人啊!”
听到袁嵩这么说,杨大福叹了一口气说道:
“袁大人您既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那在下也就只能实话实说了!”
“我们家将军原本对于是否投诚贵部,并没有完全拿定主意,但是两天前吏部尚书慕容伦在洛安发动起义!”
“但是因为走漏了消息,起义被上官长恭镇压了,慕容伦,陈静雨等人全部被杀,我们家将军虽然没有参与这一场起义,但是我们将军之前一直和慕容伦有书信往来!”
“洛安那边有消息说,这些书信已经落入到了上官长恭的手中!上官长恭现在已经是杀红了眼睛,我们家将军自觉难逃魔爪,便想要···························”
“袁大人,一切我就都坦诚相告了,现在就看您信不信了!”
杨大福所说虽然不多,但是信息量却是非常巨大,让袁嵩和叶涛都是被惊到了。
袁嵩率先反应了过来,向着杨大福说道:
“多谢杨兄弟你坦诚相告,事关重大我们要尽快商议一下你现在先下去休息吧,我们会连夜给你一个答复的!”
见袁嵩还不是太相信自己,杨大福虽然有些无奈,但也只能是点了点头跟着护卫退了下去。
杨大福走了之后,袁嵩当机立断吩咐道:
“召全军统领以上的将军,全部来中军大营开会!还有让统调处的那个百户张孝杰也来!”
“是!”
现在虽然已是深夜,不少人都已经洗漱睡觉了,但是在袁嵩的军令下,这些奉武军的将军们也是立刻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起来,穿戴整齐快步向着袁嵩的中军营帐赶来,不敢有丝毫的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