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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情况来看,当地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绝非偶然,而是当地政府纵容的结果,更是治理不力、欺上瞒下,习惯性捂盖子,掩耳盗铃的结果,口口声声要以人为本,要建设和谐社会,可这些黑窑事件说明了什么?
追究责任,砖窑窑主当然跑不了,是直接责任人,甚至是不重罚不足以平民愤!但当地的管理部门谁来负责?从调查来看,这些黑砖窑是三无企业,无注册、无税务登记、无资源审批,那么,工商无注册,工商是不是有责任?无税务登记,税务部门是否有责任?无资源审批,国土资源部门是否有责任?此外,涉及人身安全问题、环境保护、矿产开发等,当地的公安、环保、矿业主管部门是否有责任?工人的劳动权益受到极大的伤害,劳动保障部门是否有责任?许多工人都还是孩子,那么妇女儿童保护部门是否有责任?等等,这么多部门都失职,那么这些部门的主管领导是否有责任?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是否有责任?这样的黑窑为害多年,这些部门尽然熟视无睹,还要这些部门干什么?
通过这件事,调查组认为,只要我们的政府从此事吸取教训,多多反思在建设法治社会中还有多少欠缺,还有哪些事情需要去纠正,并从各方面加以努力,真正的法治社会才有可能到来。
曾家辉几万字的激昂陈词和调查情况通报之后,代表调查组最后提了几点建议:
一是这件事的处理要快,不能慢!要以三江黑窑事件为契机,以最快的速度做好这件事,决不能让此次事件中的涉及人员再次享有任何的法律客气,决不能再让他们逃脱真正的法律重罚。
二是为遏制奴役劳工大面积的蔓延,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理念进行调整。可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厘清刑法第244条只有在单位合规合法、劳动关系合规合法的前提下才能成立的适用范围,对恶意开展奴役劳工的行为可在刑法中单独增加处罚条款或明确其适用现有其他处罚更重的罪名。
三四迅速追究有关执法和监管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