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做法既让我们惭愧,又让省政府感激不尽。”曾点头,拿起桌子上的一份材料,“这就是马良同志交到信访部门的那份材料。他在材料中说得很清楚,这个事情出来以后,被三江媒体报告了,等于在三江就形成了一个被称作是‘马良事件’。所以,马良事件出来以后,我在这个研讨活动之前,也召集政府相关同志和部门负责人讨论过这件事情,大家感觉政府没有这样的动机,却又产生了这样事实的效果,使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工作提出了质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的形象在公众的心目当中大受了影响,这个问题就值得我们深思了。”
见大家静静的听着,曾又把目光投向了公安交管部门,“我们说从交通的管理当中,运用电子监测系统,这几乎全国各地,甚至一些地方的县城公路当中,这个电子监测系统安装已经非常普遍了,那它一定是很有成效的这样一种技术手段。这一点无可厚非,而且是现代科技的运用,一定程度上能节省我们管理的人力,提高交通秩序管理的效率,可为什么在几年前,在三江省城大街小巷安装的时候不广而告之我们的市民朋友?为什么会让社会公众对我们政府工作提出质疑?一个客观上有成效很显着的手段,却让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受了质疑,让社会公众给予了负面评价,这算办的什么事?”
间接的批评之后,他语气一缓,“在这个事情当中,我们相应的主管部门做错了什么了吗?我们的电子监测系统是不应该安装吗?或者是我们检测系统安装得不好吗?政府其实没有做错什么,可就是我们在工作当中有了疏忽,工作当中有些考量不周全…马良事件不是一个个案,类似的问题肯定还有不少,下面之后,希望我们政府部门在履职的同时,多反思这样的事情,避免今后重蹈覆辙。”
上午讨论结束之后,媒体上再一次对已经过去的马良事件展开了议论。
记者来抓住机会,采访了曾,“曾,你为什么要选取马良这一个过时的个案进行讨论?”
曾家辉丝毫不避讳,道:“一方面是因为马良这件事现在还没完全解决,如果他要年审车辆,这一问题肯定会再次牵扯出来,另一方面,这件事不通过这种一种公开的讨论方式进行,马良本人可能会有心理阴影,广大社会大众,特别是那么关注此事的人们,他们也无法释怀。与此同时,很多人对交通的关注程度是非常之高的,我们每天都会接到读者的电话,后来我们觉得马良这个事件,已经不是马良一个人的事情了,它可能是一个社会的现象。”
“你是想通过这件事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么?”
这个问题有点肤浅,但曾知道记者问话都比较特别,而且看似简单的问题,内涵可能十分丰富,他笑道:“表面上看来,大家身边有很多开车的人,这些问题遇到的很多,被拍下来了根本不知道,到时候一验车发现:十个二十个违章记录,可能一千块钱两千块钱就已经罚掉了。可我们把这样的个案摆出来,重在引导我们政府以及政府组成部门,怎么解决出现的问题,又怎么规避今后类似问题的出现,希望他们能举一反三,工作更细致认真一点,更加负责一点。”
“您是想主动坦诚交管部门的过错?”
记者知道曾手上的材料出自马良本人,但渠道是部门,而问题针对的确是交管部门,归根到底,这个线索是从交管部门来的,可能想以此起到惩戒的作用。
曾不置换可否,“据我了解,这件事首先通报出来的还是交管部门,他们希望通过马良违章事件的公开报道,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驾驶员起到教育的作用,但媒体上关于马良事件的报道却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原本作为反面典型的马良得到了公众的同情,争议却集中到了交管部门的身上。”
交管部门虽然通过电子摄像机记录了马良的交通违法行为,却没能及时通知他,交通违章者尽管可以通过登陆交管部门的网站或预定短信等手段来获知自己是否违法,但外来务工者马良,根本没有条件上网、为了省钱也不知道定制短信之类的事项,执法部门也没有将他违法的情况直接告知他,就这样,累积了150次违章和巨额的罚款,舆论认为交管部门是在以罚代管,这一点已经是社会大众讨论的结论了。
曾坦言的同时,也作了一点说明,“从那个交通队到他违章那个地方,就那么近的路,时间、地点都是固定的,交警派个人找他一下,或者在那个地方等他一下,告诉他:这是禁行,你已经违反了多少次,可能事情不会这么被动。我那个这个材料之后,也作了询问,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曾经派出过人去截这个车,可截了两次也没截到。对这一点,有关方面也在网上作了解释,可我并不这样认为,这个车违法的地点与时间,显然非常有规律,为何不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守株待兔呢?是不是,这也是反应我们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个问题,因为人家是起早摸黑的工作,也就是起早摸黑的违章,执法人员却无法起早摸黑的履行告之义务……”
记者翻着已经的报道记录,“由于马良没有获知自己违法信息的渠道,他的违章记录累积到了150次,每一次100元的罚款也累积到了一万五千元,这等于是他半年的收入。马良把自己这几年的生活形容为一部机器,每天两点半起床去新发地批菜,赶在六点小货车禁行之前把菜拉到市场,然后一直卖到晚上七八点才能回家。因为只有那时才是三江省城取消对小货车限行的时间。回家仅仅睡上几个小时,新的一天就又开始了。无认是记者,还是马良本人,都去找过交警队,可他们说:我们作为交警呢,我们对这事儿呢,同情归同情,但是法律代表不了同情。”
媒体在同情马良,一些三江省城的市民也关心着这个外省之小商贩,这是不争的事实,曾不会多说内容,直言不讳的道:“我去违章地点看过,交管部门犯的一个严重错误还不仅仅是没有履行告之义务,而是禁行标志,那是一个早就废止了的标志,是新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颁布之前使用的,新交法中的禁行标志并没有将它包括进去,这是一个过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