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吗?”唐静晚不自信地说着。
唐念笃定地点头道:“当然是这样了,随便举个例子,哪家夫人若是开了一间点心店,你看在她的面子上,买了一回,还会回回买吗?”
唐静晚不确定的说:“那得看点心好不好吃了。”
“那不就对了,你的衣服做得不好,就算靠着我,大家也不会买单的。”唐念又问:“那你看到大家买回去的衣服,可都穿上了?”
“当然穿了。”唐静晚在这一点上,那是格外有发言权,有时候看到别人穿着她们家的衣服,她的心情,总是格外的美好。
“所以,静晚,你的织云楼能有今日,或许最开始,是因为我的身份,获得了关注,但最终,还是靠你们的本事,把她们给留了下来。”
唐念鼓励地说道:“静晚,或许你的绣艺,比不上宫里几十年的绣娘,但你的脑子,你的想法,绝对比她们厉害太多!”
“当真?”唐静晚眼底的自信,一点点的消退,最后只剩下兴奋的喜悦,和认可自己的自信了。
“比真金还真。”唐念笃定地点头。
唐静晚瞬间就开心满足又自信了,道:“大姐,谢谢你。”
“傻丫头,我们是一家人,你再谢来谢去的,我可懒得理你了。”唐念斜睨了她一眼,小丫头的才华,怕是只有她自己不自信吧?
若不是她的衣裳真的做得好,又怎会每个月都得到宫中李侧妃,不,李妃娘娘的青睐呢?
上京,宣西侯府。
“让我们去奉天?”沈延宗接到圣旨的时候,十分抗拒,道:“我不去,我就呆在上京,哪里都不去。”
“你想抗旨,应该去找传旨公公。”沈侯爷端着茶水,心思格外的复杂,当初,被他不看好的儿子,如今一路高升,成了永庆唯一一位异姓王爷了。
而他?
侯爷垂下眸子,流放岭南之后,在那苦寒之地,能活下命来,已然是命大了,他的头花白了,腿也落下了顽疾,老寒腿,一到寒冷的时候,这一双腿,便是钻心之疼,夜不能寐。
杜氏,死在了岭南,从小宠到大的清溪,也是一病不起,没了。
花姨娘和清月倒是相依为命地活着。
“爹,我,我没说要抗旨。”沈延宗的话,明显底气不足,他走到沈侯爷面前道:“我们现在去奉天,那岂不是要被沈寒舟给笑话死了?”
沈延宗拍着自己的腿,说道:“我宁死也不去奉天。”
“爹,你,你能不能商量商量,活动活动,我们这身体,也不适合去奉天啊。”沈延宗眼珠子一转,看着沈侯爷的腿道:“爹,奉天比上京还要冷呢,你这腿,受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