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面前,面子显得一文不值。
贪狼是个聪明人,他给我下马威,无非是怕我分了他的一杯羹,占了他的好处。
但是,他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他死了,他奋斗了大半辈子,赚的那点家底,如果他一死,估摸着媳妇孩子都得出去逃荒,原因很简单,他是道上混的,仇家一定不少。
现在或许是忌惮他的身份,没有报复他,可若是他死了,估计那和株连九族没什么区别啊!
“你认怂了?”
我看了他一眼,可手却并没有分开。
“我认栽了,是小弟有眼不识泰山,你高抬贵手,饶我一条贱命。”
他果然是真心实意的认怂,说起话来都是一套一套的,幸好没说什么“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八岁的孩子”,他要是真这么说,我真要活活的掐死他。
在罗汉面前,我要是真把贪狼杀了,估计他就要跟我翻脸了。
毕竟贪狼是他的亲信,二把手,掌管着整个狼堂,他要是死了,我估摸着罗汉嘴上不会说什么,但心里一定会把这笔仇恨记下来,秋后算账。
“贪狼哥,承让了!”
这可不是嘲讽,之前,我说好了,这是切磋,不是拼命。
所以,我赢了也要守切磋的规矩,当然要跟他客气一番。
“我说贪狼,你几斤几两自己还不知道?连我都不是武华老弟的对手,今天就算是给你个教训了,你罚一杯!”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贪狼可一点儿都没觉得我多么可恶,也没记恨我,也没觉得丢面子。
相反,他倒是舔个bi脸朝我敬酒,一整杯白酒,还真让他给干了。
“是兄弟我有眼不识泰山,罗汉哥,我笃定将来武华兄弟的造诣不仅于此啊!”
贪狼虽然贪,但同样,他也是个有远见的人,谁有钱谁没钱,谁势力大谁势力小,他一眼就能瞧出来,要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做了这么久的墙头草啊!
罗汉也摆正了身子,骂道“废话,老弟可是跟我的地位平起平坐,他可是龙爷亲自拉入伙的人,人家的格局可比你大多了,你那点儿眼力见,怎么跟人家比?”
“是是是……”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实际上,罗汉和肥猪一样,只不过是打算,假以时日,我得势了,能放过他们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