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
阿飞将食物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吃得很慢,但也超级能吃。
他好似一个无底洞一般,只要面前还有食物,他就好像可以一直吃。
说酒囊饭袋有点难听,但说他是的大胃王一点都不夸张。
李寻欢笑了笑,调侃道:“阿飞,你吃东西给人的感觉,像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样。”
阿飞将嘴里的食物眼瞎,淡淡道:“我挨饿最久的一次是七天没吃东西,只喝水。
从那之后,只要有食物,我就会尽量多吃。
一直吃到自己吃不下为止。
后来我就有了一项本领,可以一顿饭吃三天的东西,也可以三天不吃饭。”
李寻欢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还有些歉意。
一个人七天不吃东西,只喝水,那是怎样的感受?
李寻欢没有经历过,不能感同身受,但隐隐能体会到一丝那种感觉。
他知道,那肯定是一种比绝望要绝望的感觉。
就像他知道彻底失去林诗音那一刻。
整个世界都是昏暗的。
但阿飞的那种绝望比他还要强烈,他只是精神,而阿飞是肉体和精神都面临着绝望。
魏武沉声道:“兄弟,永远不要忘记那七天的感觉。
那七天才是让你成为阿飞的关键!”
阿飞重重点头,郑重道:“大哥,我记住了。”
魏武神秘一笑,轻声道:“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
阿飞没有一点客套的意思,开心道:“谢谢大哥。”
他已经把魏武当成了大哥,所以魏武不管送他什么,他都会要。
若是旁人送他东西,哪怕是一座金山,他也不会看一眼。
就是这么倔强!
魏武笑道:“自家兄弟,无需客气。”
李寻欢听到这话,心中莫名颤了一下。
当年龙啸云住进李园之后,因为李寻欢不管事,他便忙上忙下,替李寻欢大理产业。
每次李寻欢感谢龙啸云时,他总是会说:“自家兄弟,无需客气。”
可后来这个大哥娶了他心爱的女儿,还真是不客气啊!
魏武可不知道李寻欢的心思,拍拍手,吩咐道:“把东西拿上来。”
一名家丁抱着一个长长的木匣走进餐厅,将木匣放到魏武面前的案几之上,躬身退了出去。
魏武随手一挥,木匣缓缓升至半空,好似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拿着,平稳飞向阿飞,然后缓缓落到阿飞面前的案几之上。
“打开看看。”
“好。”
阿飞放下筷子,将木匣打开。
当看清木匣中的物品之后,眼睛一亮,但随后却摇摇头。
“大哥,我很喜欢这柄剑,但我用不上。”
“哦?”
魏武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接着又夹了一片驴肉放入口中,缓缓咀嚼,咽下去之后,面带微笑的看向阿飞。
“为何会感觉用不上了?”
阿飞拍了拍腰间的铁片剑,自信道:“我这柄剑是天下最好的剑,无需再换。”
魏武点点头,赞许道:“不愧是我兄弟,够霸气。
但有一句话说的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柄好剑能让人生出霸气,如虎添翼。
如果有一日你遇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结果却因兵器不如对手,而落败。
或者命丧当场。
岂不可惜?”
阿飞倔强道:“不可惜。
无论是落败,还是死,归根结底,都是技不如人。”
魏武笑了笑,突然发现,阿飞虽然寡言少语,但抬杠却是一把好手。
“兄弟,你的剑与李兄的飞刀,都讲究一个“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