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阿莲被吓得不敢说话了,刑风也不再逗她,转而把目光转向了枣红色军马上的洛蒙奇。
穿着磨损变色、领口和袖口黑湫湫的蓝色军棉衣,棉布鞋,蓝色长舌作训帽,左臂上挂着个“和平军”臂章。
这刑风既熟悉,又陌生的洛蒙奇,给刑风最大的感受就是洒脱、无羁!
大约四十岁左右的年纪,脸色有点发黄,眼角的鱼尾纹很重,一看就是饱经风霜。
不过,那一抹大刀眉,却格外的显眼,威严。
或许是长途跋涉,此时的他看起来有点疲倦,但是通过那挺拔的腰背,可以看出他现在依旧战斗力十足。
“得了,这小丫头片子一闹,我这印象分又掉了特么一半,唉~”
看到洛蒙奇眼中的不耐烦,以及他身后士兵们眼中的鄙夷,身穿整洁的黑色西装,派头十足的刑风,此刻的心里,那是有苦说不出。
哪怕刑风心里很清楚,自己真不是脓包大少爷,而是能打能战的猛将。
可是在这群和平军士兵,以及洛蒙奇此刻的眼里,那就是活脱脱的大家少爷,带着女人在这战乱地区找乐子。
典型的大少爷没事干,闲的慌!
不过,既然遇上了,哪怕现在印象分是负数,那总得试一试不是。
秉着这个心态,刑风微笑着走了上去,抱了抱拳说道:“请问阁下,是不是享誉临中地区洛蒙奇团长?”
“哟,你这个大少爷竟然能认出我?”
洛蒙奇有点意外,啪的翻身下马,大大咧咧的说道:“没错,我就是洛蒙奇,有屁快放,老子没有闲工夫陪你在这唠嗑。”
“洛团长你好,在下刑风,临国灵珠市军事学院毕业,此次学成回国,只为和众通报共举扛起大旗,久闻洛团长大名,特意前来投奔,还请洛团长收留。”
这个年代的军事学院毕业生,都是一口的官腔官调,刑风为了增加说服力,也只能顺着规矩来。
不过,人嘛,第一印象最重要!
此时带着丫鬟,一身的“腐败”人士的装扮,再加上刚才青天白日下“搂搂抱抱”的刑风,已经和好印象相差十万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