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没有,没有,洛团长你误会了,我只是不想你被人说搞裙带关系,我也不想背上走后门的名声,我准备干一件大事,等这事成了,我再来团长你这报道。”
刑风要的是重视,而不是看中!
现在凭借杀两个坎尼拉国jūn_rén 的本事,洛蒙奇对他有了兴趣,算是肯定了他的能力,有了惜才之心。
但刑风很清楚,对于杀敌无数的洛蒙奇,甚至是他手下的士兵来说,这只是证明他刑风,是一个有点点能力的大少爷。
最初的印象,并不会有多少改变!
系统给予刑风的任务,可是贯穿整个奇迹的剧情,如果只是这看中的程度,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要想得到洛蒙奇的重视,他手下那些兵的认可,那就必须干出一点大事。
在他们看来,完全不可能一个人做到的大事!
“我洛蒙奇要收人,谁他娘的敢指手画脚,老子一枪崩了他。”
洛蒙奇梗着脖子的吼了一嗓子,接着脸色360急转,嘿嘿笑道:“你们读书人就是讲究,成,就冲你这声团长,你以后就是我洛蒙奇的兵了,等这一仗打完,老子请你喝酒。”
“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你小子别逞能,别给我把自己弄死咯。”
话毕,洛蒙奇起身就准备离开。
“等等,等等。”刑风叫住洛蒙奇,“团长,既然来了就给我个面子,留下来尝尝我的手艺再走也不迟。”
现在可是拉近关系的好时机,再者叛军还要明天中午才能来,刑风是个混过大场面的人,自然懂得其中的路数,
已经半个月不见荤腥的洛蒙奇,看着眼前这已经烤得金黄,油脂直冒的野味烤肉,喉结不由上下动了动。
他身后的几名警卫,更是发出了一阵吞口水的声音。
呆了两秒钟后!
洛蒙奇收起目光,说道:“叛军马上就来了,我洛蒙奇怕是没这个口福了,下次吧。”
“团长,这个你不用担心,叛军的大部队还有好几十里地,最快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加上进攻前的准备,工事构筑,还早的很呢。”
听到刑风这自信的话,洛蒙奇再次愣住了。
不过,洛蒙奇毕竟是洛蒙奇,脑子反应快,很快就明白了过来,惊讶的说道:“你从那两个叛军身上,问出了情报?”
洛蒙奇和叛军打仗打了这么久,抓到的俘虏也有不少,可从来没有问出过情报,连鸡毛蒜皮的事都没有问出来过。
这一方面是叛军的洗脑比较强,另一方面也是和平军的“俘虏优待”政策。
看到洛蒙奇这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表情,刑风并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接着,从随身带来的木制蒙皮行李箱中,拿出一个写着临国文的玻璃瓶,用诱惑加激将法的口吻说道:“顶级的临国朗姆酒,世界四大烈酒之一,早闻团长您海量,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
打仗牛逼是洛蒙奇的能力,嗜酒如命同样是他的性格。
好肉拖不住,那就再来一瓶好酒!
刑风就不信,两大杀手锏下来,还搞不定这个战争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