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刑风拉到店子里坐下,热情的倒了一杯水之后,当着刑风的面从抽屉里拿出一些零钱,也不去刻意锁抽屉,放心的向店外走了出去。
“我说,谢晓菲啊,你就这么出去,不担心我把你的全家当给卷走啦。”
刑风心里有一股暖流在流淌,忍不住冲那个外貌身材有了变化,但是内心的本质却依然没有丝毫改变,腰间已经有了小赘肉的背影,故意开了个玩笑。
“我儿子等一下要起床读书,你帮我从抽屉里拿5块钱给他,告诉他妈妈今天不做早餐了,让他自己去学校买个粉吃。”谢晓飞用了一个巧妙的回答。
“我晕,这不好吧,你老公不是在吗?”对于谢晓菲能够如此信任他。
说实话,刑风心里很高兴!
人类是一种有七情六欲的高等动物,也是一种社交群居动物,还在这个物质横流的社会。
有些亲情都开始变质,更何况是这份持续了十年,却依然没有变化的友情。
“那个死把戏啊,不到太阳晒屁股就起不来,好了,不跟你扯了,你在这里等一哈,最多十分钟我就回来。”
谢晓菲甩下最后一句话,便骑上店外的电瓶车,急急忙忙的往火车站广场外赶去。
“死把戏,这个是咱们这里的昵称,看来这两夫妻的关系很不错。”想到这个极具本地特色的夫妻称呼,刑风不禁笑了起来。
店里暂时陷入平静,一回来就遇到读书时好友刑风,对于岁月并没有消磨掉这段友情,意外的收获到了小考察的开门红。
心情颇佳的喝着茶水,四下打量起了这家装修一般的小手机店。
就在这时,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唯唯诺诺的从里间走了出来,背着书包双手揪着裤腿,用比蚊子还细小的声音,向行风问道:“叔叔,你是谁呀,我妈妈呢?”
刑风看到这个小男孩的一刹那,神色突然顿了一下。
俗话说:生的儿子像妈妈,生个女儿随爸爸,这句话一点都没说错。
眼前这个小男孩的性格,一眼看上去,简直就是谢晓菲读书时的翻版,不差分毫,妥妥的亲生儿子。
“我是你妈妈的同学,他现在出去有点事,需要等一下才能回来,不过他让我告诉你,让你自己去学校买早餐吃。”
刑风按照谢晓菲离开时说的话,和蔼的揉揉他的小短发,从兜里拿出五块钱交给这个小男孩。
别人给予你信任,你就要反馈应有的尊重。
因此刑风并没有去抽屉里拿钱!
“哦,我知道了,那叔叔再见。”小男孩接过钱,礼貌的点了点向着门外走去。
“路上小心一点,过马路注意左右看车。”对于这个性格翻版谢晓菲的小男孩,刑风的感官很不错。
“嗯,谢谢叔叔!”小男孩用生怕吓到蚊子的声音,向刑风挥手道别踏上了上学之路。
“有这样一个家庭,很不错,如果她老公真的对她好的话,就中她没有用有色眼冷漠对待我这落魄的样子,也为了这一份可以去买特色早餐的情分,或许我应该找机会帮她一把。”
感受着这份友情带来的温暖,刑风对这次小测试信心大增的同时,也暗自做出了一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