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在意……”爱丽丝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她轻声道,“反正能认识你,我就已经觉得很美妙了。”
我摸了摸爱丽丝的头发,而戴姆斯嬉笑道:“不过江成,你现在可不能小看我们啦。实不相瞒,现在的我可谓是非常优秀,跟着家族的长辈们学了很多战术。”
梅因点头道:“这个是真的,戴姆斯如今已经非同昔比。江成,等上了战场,你可要格外小心。”
一说到战场,我们的气氛顿时沉默下来了。原本每个人都是笑吟吟的,可现在大家却是被悲伤的气氛所笼罩。
“我们……一定要打吗?”我呢喃道。
戴姆斯叹了口气,他轻声道:“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但是江成……我们有自己的家族,有自己的信仰。”
“荣耀与死亡吗?”我反问道。
“不……”洛奇摇摇头,轻声道,“你要守护你心中最重要的地方,可我们也要守护自己的故乡。所有的事情都有个先后顺序,这个时候大家就不必多言了。来,我们共同举杯,为能在朋友面前展现自己的能耐……我感到深深的荣耀。”
“举杯!”
大家都是举起酒瓶碰了一下,随后一饮而尽。爱丽丝紧紧地抱着我,她轻声道:“你如今地位不一样了,身边又有个强大的作死天团。江成,爱娜夫人为你感到骄傲,我们也为你感到骄傲。”
我放下酒瓶,真诚地看着昔日的伙伴们,歉意道:“有件事情,我骗了你们许久。其实我当初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家族的子弟,却不敢跟你们说……因为我怕你们得知我的真实身份,会不愿意跟我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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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戴姆斯笑道,“成哥,现在你的地位比我们高多了。之前我们还在商量,你这么大的人物会不会愿意过来跟我们喝一杯。”
“哈哈哈……”
我们都是大笑起来,我用手揉了揉戴姆斯的脑袋,轻声道:“我那有个叫云墨子的小伙子,跟你特别像,总是被我们欺负。那时候我就在想,你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若是战争结束还能活着,那一定要交个朋友……”戴姆斯嬉笑道“成哥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
我们又是举杯痛饮,等兴致来了,人们纷纷开始唱歌。但唱的是圣光族的歌,歌名叫荣耀与死亡。这是圣光族的战歌,我耐心地听着他们唱完,看着这群年轻人的欢乐。
“我也唱一首歌给你们听吧……”
等他们唱完,我轻声说了一句。人们纷纷笑着说好,而我用屠仙道造出了一架钢琴。
达到我们这个境界的人,哪怕没学过乐器,也能轻松地弹奏出曲调来。
我温柔道:“这是我家乡的歌,实际上我唱歌也不太好听,你们凑合听听吧。”
说罢,我弹起节奏,轻轻地为伙伴们唱歌。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
当一首《最佳损友》唱完,人们依然是闭着眼睛。我叹了口气,想说点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
“成哥,刚遇见你的时候,我觉得你确实是个损友……”戴姆斯拿起酒瓶,他笑呵呵地说道,“我们觉得你的战术不可理喻,认为你就是个彻底的神经病。可当相处的日子久了,我却发现生活多了许多色彩。生活不止是荣耀与死亡,你所教给我的友谊……我忘不掉。”
他忽然将酒瓶递到我面前,轻声道:“喝了这瓶酒,我们就是敌人了。这个决定确实很伤人,但命运就是如此。军中还有很多事情要我处理,抱歉了。”
我又是摸了摸戴姆斯的头,随后拿过酒瓶,一饮而尽。
“别了,兄弟。”
我轻声呢喃一句,眼眶毫无征兆地变红。而戴姆斯也是转过身擦了擦眼泪,他化为一道流光,朝着战争学院的地点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