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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征服(1 / 2)

随着时间推移,在借鉴满清统治和历史经验,以及皇帝的参谋下,草原地区逐步形成了特色政治体系。


在征服初期,对于所有的大小贵族进行承认,然后划分势力范围,不允许其私斗。


只是为了避免养蛊,从而再次造就一个大部落出来。


随后,百户区,千户区设立,再加上巡回断事官,让司法由朝廷掌控,削弱贵族的统治权。


再之后,自然是对权力的赎买,所谓的铁羊钱。


一步一步的束缚贵族权力,从而稳固统治。


在政治上用铁羊钱稳定贵族。


思想上,用黄教来收拢普通牧民。


经济上自不必提,羊毛贸易捆死了大部分人,就算是贵族也无法逃脱。


而这所谓的羊毛贸易,只是俗称罢了,包括了羊毛,盐铁,茶叶,皮草,矿产,牲畜等草原特产。


除此之外,相较于满清,大明在政治上更加宽容,考虑到蒙古人对文化不精通,直接建立社学,普及儒家文化。


为了让底层百姓拥有自己的未来,那达慕大会直接成了蒙版科举,直接打破了贵族的垄断。


这对于民心的争取是难以言表的。


底层牧民第一次知道,不需要战争,他们也会成为上层人物,过上比贵族更加富裕的生活。


最典型的就是各大藩国去开拓时。定然会在草原上绕一圈,招揽亲信。


如辽王,他直接招募了三千帐牧民,奠定了自己的根基。


三寺政策就是其完全体。


孟恩这时候也知道了,即使自己起码射箭都不出色,但依旧拥有着一个未来:铁路工。


一家人吃喝着,孟恩骑着马,这才去了断事官处。


百户区如今也有了断事官,而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群断事官们不仅开始审判案件,更是代百户们处理民事。


如征赋税,兵役,徭役,乃至于户籍更改。


断事官的帐篷极其宽敞,威风八面衙役在门口守护,桀骜的牧民们低着头,排着长队,顺从的好似绵羊。


其权势,越发厉害。


孟恩眺望着在处理案件的断事官,尤其是他穿着绿色的蒙古袍,上面绣的官补,看上去颇有几分异样,但却满是威风。


木板一拍,所有人都打哆嗦。


他人就是那达慕大会上的进士,有普通的牧民直接成为了官员,成为了与贵族相等的人上人。


整个家族实现了跃迁。


在治理蒙古地区的牧民,朝廷因地制宜编撰了一套律法。


非常的简单,以三条为根基而扩编。


第一,不得私斗,胜败双方皆为奴。


第二,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大部分都家产,凡是违背此律者,流放。


第三,偷盗者为奴。


而为了适应蒙地,在婚姻上,允许迎娶后母、嫂子等行为,但必须要征得后者同意。


而辱骂喇嘛,皇帝者,为奴。


不缴赋税,逃脱兵役者,为奴。


基本上来说,虽然略显有些不适,但大致符合牧民们的思维,得到了广泛的接受。


等待了一个时辰,直到那衙门之中的钟表响了两次后,孟恩才得到了接见。


他直接说明了来意,将自己更改户籍,征召为铁路工的事说出来。


“我知道!”断事官露出一丝笑容:“此事整个绥远已经传开了,不止是你,还有上万人跟随去做事。”


“安西那里缺人,缺许多人。”


“丰厚的月钱,可以让你们在那里买下土地,到时候过上富裕的日子也是一定的。”


“记住,好好做事。”


莫名其妙的得到了安慰,孟恩只能点头应下。


即使作为普通的牧民,他也是拥有自己的户籍,以及身份牌。


普通的牧民自然是木牌,而贵族则是铁牌,至于官员们则是铜牌,这是草原上鲜明的三个等级。


至于喇嘛,跟贵族一样,也是铁牌。


刚离开衙门,忽然耳边就传来了议论声:


“去就分配牧场,这是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漠北和北海好多草场,根本就没那么多人去放羊……”


听了一会儿,他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北方招募牧民定居。


如此丰厚的条件,自然让牧民们心动了。


毕竟草原上居无定所是常事,离开熟悉的地方去往陌生之地,实在正常不过了。


“可惜,我去了不了!”


孟恩摇头苦笑,不过他这时倒是颇有几分坦然。


作为普通人,什么都平庸的情况下,去往陌生之地讨生活,根本就是困难重重。


一次野狼袭击,就足以让他家破人亡了。


告别了家人,他去向了陕西。


像他这样的牧民在草原上有很多,不下万人,几乎都来自于绥远,晋北地区。


这里贫瘠的资源,逼迫着人往外跑。


有时候他感觉不公平,为何自己会出生在这样的地方,而不是在中原这样的富庶之地?


但如今,有了改变的希望,这是再好不过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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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时的袁宗第来说,此时高原的环境让他难受的要命。


五十有四的他,在闯军中已经是老资格了,在闯王时代,也是备受依赖。


但随着康国的建立,他这样的老将不受待见,精力更加旺盛的李来亨,凭借着李过的义子身份异军突起,从而成为了领导者。


哪怕是田见秀、刘芳亮等老将,也纷纷退让。


原本他来到高原,就是想掳掠一些钱财和奴隶,为子女积攒家产。


但随着康国和卫藏国的灭亡,前途立马就渺茫了。


不过随着和谈协议的定下,他又燃起了雄心:为儿子搏取功名。


子爵,伯爵,一字之差,那就是万里之遥。


伯爵是世爵,降到男爵就停了,然后世代享福,而子爵只能承袭两三代就没了。


为此,他拼了老命,向着西北部的拉达克进发。


“主人,距离列城还有两百里路!”


骑着马,袁宗第气喘吁吁。


即使早就适应了高原环境,但长时间的赶路,让袁宗第的身体颇为难受。


藏马体型虽大,但耐力却差蒙古马半分,速度更是难以企及。


不过在高原上赶路,有马骑就很不错了。


近五千骑兵,是他这次踏上征途的所有兵力,而目标则是拉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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