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别打了,一只烧鸡,值当个什么!”
作为现代人,王旭对烧鸡的概念,也是现代人的观念。
一只烧鸡,大街上买,最多不超过二十块钱,一百块钱就能把人撑死。
只可惜,这里是民国,是日本人占领下的1940年。
大街上,被饿死的人都屡见不鲜,老百姓家里一年下来,都看不见二两的荤腥,烧鸡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吃的东西。
对许家珍来说,一只烧鸡,就是十天的口粮。
自己辛辛苦苦给别人洗衣服,十天下来,赚的钱也就让母女二人,维持在不被饿死的边缘,多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双方的时代不同,王旭觉得许家珍小题大做,许家珍却认为,这是还不起的债,看到王旭出现之后,不但没有松开凤霞,反而打的更凶了。
“嘿,别打了,你有病吧,孩子让你打的上不来气了!”如果说之前,王旭对许家珍印象很好,现在就有些不解气了。
许家珍是女人不假,可她也是大人,六岁的孩子哪挨得住。
几下下去,凤霞就被打的哇哇大哭,手上的鸡腿掉了都不知道,哭的直哽咽。
“大兄弟,你的烧鸡我赔不起,这只狗你拽走吧,它身上还有几两肉,能着,王旭将猪头肉,毫不犹豫的丢在了地上。
大黄凑过去闻了闻,一口不吃,还是这样看着他。
王旭接着玩后退,狗不吃猪头肉,只是凶狠的看着他,这是什么意思,想咬自己吧。
事实证明,大黄性格祥和,看了王旭几眼之后,继续后腿立起来,趴在门上叫唤去了。
“真是好狗!”一看大黄不打算咬自己,甚至连给的猪头肉都不吃,王旭松了口气的同时,更觉得这条狗有性格,跟许家珍一样挺有骨气的。
狗不吃,王旭自己吃。
坐在椅子上,王旭一口小酒,一口酱牛肉,一会的功夫就吃了个精光。
酒足饭饱之后,天色暗了下来,有钱人家亮起电灯,普通人家点起油灯,穷人家则是一片黑暗。
王旭新买的房子,怎么说也是位连长的,电话没有,电灯却是用上了。
不过,他没有在房间中久留,而是前往现实世界,查了下许家珍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