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贵客不是天天有,一年来一回也就差不多了,要不然他们还真招待不起。
魏鹏飞和弟妹把家里所有的凳子椅子都搬了出来,让他们坐下,他们都陪着客人说起话来。
在跟他们的聊天中,苏星晖也了解了这里大致的情况,这里的农业作物以玉米和红薯为主,在这里贫瘠的土地上,也只能种这样的作物了。
由于土地贫瘠,又没什么化肥,这些作物产量不是很高,玉米每亩能收三四百斤算不错了,红薯的产量倒还可以,每亩产量都在千斤以上,红薯叶、红薯藤也都能吃,加上山里的山货、果子之类的,填饱肚子倒是没什么问题。
但是这里的现金收入就极其有限了,每年的收入在交完提留统筹之后就所剩无几了,甚至有的家里还要拉饥荒,所以基本上,这里还是自给自足的典型的小农经济。
魏鹏飞家现在倒是村里最好过的家庭了,有魏鹏飞的工资资助,他们家至少人人都有衣服穿,村里许多人,都是衣不蔽体,谁出门谁就穿家里最好的衣服呢。
其实,这些情况大家也不是要专门说给苏星晖听的,他们都是在聊天过程中随意的说出来的,他们自己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妥,他们已经觉得习惯了,甚至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能吃饱肚子就不错了。
许多人家里连电灯都没有,更别说其它的什么家用电器,他们也从来没有看过报纸,他们的消息闭塞,有个年纪最大的八旬老人一辈子没出过山,甚至以为现在还是毛主席在位,他说要感谢毛主席,让他们能够吃饱肚子了。
这才是让苏星晖心情最沉重的地方,如果把贫穷当成了理所当然,那这样的老百姓还有什么希望?
苏星晖胸中那股想要改变的愿望是越来越强烈了,他一定要改变这种情况,让这些人的日子好过一些,至少要让他们活得像个人。
苏星晖现在倒有些庆幸自己同意到昌山县来工作了,不来到这里,他怎么能看到这一切呢?
几年前上俊县的老百姓就算是穷的了,可是跟这里比起来,上俊县的老百姓算是过得不错的了,至少他们没有这么闭塞,没有这样看不到希望。
魏鹏飞的母亲把饭菜做好了,八仙桌上摆了满满一桌子菜,魏鹏飞的爷爷、爸爸还有支书、主任以及几个长者坐在了桌旁,陪着苏星晖和程红丽吃饭、喝酒。
酒是自己酿的红薯酒,很烈,菜也很香,如果在平时,苏星晖肯定会吃得很香,不过今天他觉得自己有一些食不甘味,他只是频频举杯敬着这些长者,却没怎么动筷子。
魏鹏飞的父亲道:“苏镇长,你别光喝酒啊,多吃点菜,今天这碗筷,都是准备过年用的新碗筷,干净得很。”
苏星晖这才知道,他的举动让魏父产生了误会,以为他嫌脏,他连忙笑道:“大叔,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觉得这酒挺好喝的,所以多喝了几杯。”
说完,他就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魏父显然有些吃惊,如此粗劣辛辣的红薯酒,苏星晖都喜欢喝?不过他也没有多想,他点头说道:“你要喜欢喝,走的时候带上一坛子,这酒我们这里多的是。”
苏星晖虽然能喝,不过他也只喝了不到一斤酒就停杯不喝了,他不知道,他这样的表现已经够让大家惊讶了,这红薯酒性烈,在村里都很少有像他这样喝这么多的。
魏鹏飞的妹妹去给苏星晖盛饭了,她给苏星晖盛了一碗白米饭,而苏星晖注意到其他人都是吃的煮红薯、苞谷饭之类的食物,他知道,在山外普普通通的一碗白米饭,在这里是多么珍贵。
苏星晖便把那碗白米饭放到了魏鹏飞的奶奶面前说:“我喜欢吃红薯,给我也来一碗红薯吧。”
魏父道:“苏镇长,你就吃白米饭吧,没事的,家里有米,你可是贵客,怎么能吃红薯呢?”
苏星晖笑道:“大叔,我是真的喜欢吃红薯,我从小很少吃红薯,觉得挺好吃的,您就让我吃红薯吧。”
魏父半信半疑的看了他一眼,还是让女儿去给苏星晖盛了一碗红薯过来,苏星晖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吃得十分香甜,吃完之后还让魏鹏飞的妹妹又给他盛了一碗,再次大口大口的吃完了。
吃完了两碗红薯,苏星晖才抚着肚子站了起来说:“嗯,我吃饱了,爷爷、奶奶、大叔、大婶还有各位长辈,你们慢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