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伙儿名叫魏军,人很聪明、实在,在地税局工作,办公室的。——地税局,实权单位啊,有前途。他爸是咱们区法院的副院长,他妈是区政府的。更重要的,他还有房子,他父母给他买的,三室一厅。——咋样?条件不错吧?”
孙桂红看着陈思思迷人的容颜,心中不无妒忌地说。
陈思思想,“呀!来真的啊。”
出乎意料,毫无思想准备,于是红了脸,低了头,不再说话。
“行不行啊?”
孙桂红问。
陈思思“嗯”一声,没接腔。她比孙桂红小了二十几岁,不是一代人啊。不是一代人,当然没有共同语言。“我的经验:男人不能太漂亮,漂亮的男人都花心,靠不住。男人应该相貌普通,放在人堆里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让人放心。咱们女人,毕竟要依靠男人的嘛。所以我觉得:作为未来的丈夫,男人的长相应该普通,家庭的条件应该优越,工作好,父母年轻,没有负担,家里有钱,最后,还要有房子。”
“这样的话,我们将来就等着享福了,啥也不用干了。”
陈思思不敢赞同她的观点,但不好意思反驳,于是,委婉地说。
“我们干什么!我们是女人啊。女人是守家的,立家创业是男人们的事情。我们,嘻嘻,就是享福的。”
孙桂红大声说,显得理直气壮。
陈思思微微一笑,不说话。不说话就是不赞同,是反对。
“他对你很上心哦。”
孙桂红看陈思思不说话,觉得有些尴尬,微微一顿,接着说下去,“那天家长会,他代表魏庸的家长出席了。魏庸是他堂弟,他们是叔伯弟兄。魏庸的爸爸那天出差不在家,他妈在医院上夜班,请不来假,所以,他替魏庸的爸妈出席了那次家长会。谁知道,一看见你,就被你迷住了。这几天缠着我,非让我为他介绍,说是想和你见个面,认识一下。嘻嘻。”
“我还小,想着……过两年再说这件事。”
陈思思心中对孙桂红不满,连带着,对魏军也不大满意,这意思没法直接说,于是,婉转地说。
“小什么呀?你今年24了吧?”
陈思思说是啊,你咋知道?
“我当然知道。嘻嘻,大美女,谁不关心啊。不但我,全校所有老师,没几个不知道的。”
陈思思羞涩地笑,又低下头,看向了作文。
“24岁,嘻嘻,多好的年龄啊,花样年华,花样容颜啊。你这个大美人,我看着也喜欢呢。”
孙桂红快人快语,热辣辣地说。
陈思思被她毫不掩饰地赞美,心中又羞又喜欢,脸更红,心更乱,粉面桃花,娇羞不可名状。女孩子,谁不喜欢被人夸?陈思思也不例外。
孙桂红老于世故,说这番话的目的,其实就是让陈思思喜欢。陈思思喜欢,她好趁机说事儿。“我的意见,还是见一面吧。成不成没关系,即使那方面不成,大家也可以做个普通朋友嘛。多个朋友多条路,你说是不是?”
陈思思却再也静不下心,眼神空洞地看着手下的作文,想起了心事。她出身工人家庭,父母都很传统。从她懂事起,妈妈就向他灌输许多做人的规矩和道理,说一个女孩子应该安分守己,规矩正派。出于这个原因,陈思思虽然美丽迷人,但直到现在还没有谈过恋爱。因为没谈过,所以没经验。前不久刚刚经人介绍,认识了贾明军。现在又出来一个魏军。初次遇到这事儿,神情自然有些扭捏,内心自然有些害羞。
从小到大,陈思思在爸妈面前都是一个“乖”孩子。她了解家庭的困境,理解爸妈的苦衷,因而,她从小到大,从不轻易向爸妈张口要钱。整个学生时代,她的衣服都是最平常的。她不吃零食,很少拥有自己的零花钱。她在同学面前很低调,与许多时尚女孩子相比,她整个一灰姑娘。
初中以前,陈思思是一个含苞未放的花骨朵,虽然清秀,但并不特别引人注意。初中开始,特别是初三以后,她的花瓣逐渐伸展开来,鲜艳夺目,光彩照人。鲜花盛开,免不了招蜂引蝶。但陈思思很自重,也很自爱,她从不对任何男生假以颜色。她在男生面前永远都是一副庄重的模样,不矫揉,不造作,很自然地一副清纯玉女形象,让男生们仰视,远远地,顶礼膜拜。
当然也有一些自视很高,骄傲的小公鸡一样的男生,对这个大美女不甘心,想要在她面前展露一下好看的羽毛,引颈高啼,引起她的重视,但是,最终都毫无效果,铩羽而归。
陈思思这样的大美女,杀伤力太大了。她的美惊心动魄,让人头晕目眩,为之心跳,许多男生面对她都会自惭形秽,信心陡失。如此情况之下,能够鼓起胆子奋勇上前,不管不顾,对她发起拼命一击的,其实也没有几个。这几个男生有此胆量和气魄,当然有所倚仗,或英俊,或潇洒,或有钱,或有势,总而言之,皆是男生中的上品。
上品不能成功,以下的中品,下品当然想都不敢再想。上品男生在她面前吃了败仗,转而进攻其他美女。陈思思的眼前,清静了。可是陈思思作为一个青春女孩儿,怎么可能没有对异性的渴望?她虽然由于家庭的关系努力压抑自己对异性的向往,可是在内心深处这向往从来就没有消失过。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强大。她心中很早以前就有一个模糊的男孩子的身影,她一直为之陶醉和痴迷。这影子在以前很模糊,现在却越来越清晰了。
这是个什么样的男孩?陈思思心中的男孩,是一个奇特的男孩。
这男孩帅帅的,坏坏的,身材魁梧,清清爽爽。有些霸道,有些蛮横,却又以她为中心,唯她马首是瞻。在她面前总是莫名其妙地脸红,带着一丝腼腆,一丝叛逆,讨好她,巴结她,乖巧可爱,令她痴迷。这个有七分霸气有三分可爱的男孩,在她的脑海中慢慢清晰起来。那就是叶枫。
见到叶枫的一刹那,陈思思就震撼了。她当时就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觉得好像以前见过叶枫,和他认识。但是仔细想来,却再也想不出何时何地看见过他。虽然想不起来,内心里却对这花一样的男孩产生了无限的好感。于是鬼使神差,竟然不自觉地总想和这个花样男孩多说几句话。于是莫名其妙,居然就动员这问题学生去竞选班干部。
一切都是天意。这个帅帅的坏小子,他竟然竞选成功了。于是顺理成章,陈思思就获得了更多和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陈思思喜欢和他单独相处。看着他在自己面前百般讨好,极力做出很“乖”的样子,但是,趁自己不注意时候,他却总是忍不住,偷偷的,痴迷地盯着自己看,陈思思心中,就会产生一种陶醉的舒爽。如沐春风,如饮美酒,很惬意,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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