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就是一根筷子。
白色的象牙筷子,重量够足,价格不菲,是花夜神为大婚而特意新采购的。
看着鲜血不住地自胸口向外冒,李南方疯了似的狂吼着花夜神的名字时,脑海中再次浮上刚才的画面。
确切的来说,是筷子好像出膛子弹那样,在空中急速运行轨迹。
如果花夜神没有及时扑向岳梓童,以自身娇躯当做肉盾,那么这根筷子,将会从岳梓童后脑刺进,自咽喉处突刺而出。
“是谁,是谁要杀我?她、她没事吧?”
岳梓童此时也明白了什么,手足无措的叫喊着,伸手就要去抓那根筷子,想把它拔、出来。
这是她的本能动作,好像只要能把筷子拿出来,花夜神就能立即没事,翻身坐起来笑着说谢谢你了啊。
只是她的手,刚要碰到筷子,就被李南方一把打开:“拿开!”
啪的一声轻响,李南方的手就像抽耳光那样,抽在了岳梓童的手背上,很疼。
但却让她清醒了,哑声说道:“南方——”
“滚!”
李南方忽然猛地抬头,满脸都是自花夜神胸口喷出来的鲜血,看上去好像魔鬼那样。
尤其是那双眼睛,也在瞬间变为了妖异的赤红色,慢慢地都是即将崩溃的疯狂,用最大的声音吼道:“满意了吧?这下,你总算满意了吧!?”
“我、我满意了什么?”
脸色苍白的岳梓童,想问问李南方为什么要问她这个问题,却在眉梢猛地一抖后,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了。
李南方这是在问她,事情搞到这一步,她是不是终于满意了?
当初,李南方以岳家未婚女婿的身份,在英三岛大展神威,救下包括老菲等上百名流后的光荣牺牲,可是为岳家赚取了天大的好处。
可岳家,却对此还不满意。
他们还要利用李南方的骨灰,举办了一场阴婚,榨取他最后的一丝利用价值。
这就有些太过了。
无论谁说起这件事,都会说岳家对不起人家李南方。
如果李南方真死了,也就罢了。
可他偏偏还活着。
历经九死一生后,终于逃离了小荒岛,重新入世。
他重新入世后得到的第一个消息,居然是他一再被岳家当做牟取好处的工具,一再利用,甚至连他的“骨灰”都不放过——再怎么大度的人,也会因此而愤怒的。
更何况,李南方并不是太大度的人。
所以才在岳梓童的阴婚之夜,化成鬼东西强女干她后,又恳请花夜神举办了这场盛大的婚礼。
假如,岳梓童在看到李南方并没有死后,无论她有没有背叛小外甥,都会理智的坐下来好好谈谈,而不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现出她岳家主的高姿态,给人认错后潇洒的转身——花夜神就不会为她挡筷子了。
这一切的过错,都在岳梓童!
是她,不顾俩人那比天高,比海深的爱情,仅仅是为了狗屁的家族利益,就变得丧心病狂。
等李南方现身后,她又用一番精彩的表演,博取了现场诸人的同情,成功让受害者反而成了负心的败类。
这才引起了杨逍的愤怒。
除了杨逍,还能有谁能把一根筷子,掷出出膛子弹般的速度?
除了杨逍,现场数千人中,又有哪个敢擅自伤害岳家主!
李南方没有怪杨逍。
他是心疼花夜神,觉得她有些傻,为什么要给一个薄情寡义之辈当肉盾?
他更恨自己——刚才不该在发现新郎是贺兰小新后,想入非非,让夜神心生彷徨,以为他还在意她刚才对贺兰扶苏的态度,所以在看到岳梓童有危机出现时,想都不想的扑了过来。
花夜神,想用这种方式来弥补,她刚才犯下的错误。
或者说,花夜神希望能用死,来向李南方证明,她有多么的爱他!
为了爱他,她都能舍身去救他爱着的别的女人。
比天高的愤怒,比海深的自责,让李南方目呲欲裂,眼神凶狠的盯着岳梓童,正要——一只手!
带着鲜血却依旧柔柔的手,轻轻捂在了他嘴上。
他低头看去,就看到花夜神幸福的笑着,低声说:“南方,婚礼,还会继续吗?”
她明明已经快要死了,却不在意。
就像她不会后悔救下岳梓童。
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让她在发现混迹人群中的王上,对岳梓童猛地一甩手后,她还是会义无反顾的扑上来。
花夜神这样做,只为岳梓童是她丈夫深爱的女人。
只希望她的婚礼,能继续。
她在外漂泊了太久,做梦都想有个真正的家。
家里,能有个深爱着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