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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兵户之争(2 / 2)

不过他们对这位户部侍郎的出列并不感觉奇怪,六部各有自己的地盘和利益,彼此相争不下乃是常态,若是六部团结如一反倒是出了妖孽了。


“卢大人有何高见?”兵部左侍郎冷冷问道。


“四海之地莫非王土,四海之民皆为臣民,何来兵部、察院和锦衣卫这些区别,既然是作为钦差,下官觉得就应该由皇上钦点,而不是我们这些做臣子的越俎代庖。”户部侍郎说到皇上时,再次向上面的隆庆帝躬身行礼。


此言一出,庭上的人都怒了,恨不得骂出来,可是都察院的御史还有侍卫都在两边,谁要敢在朝堂上喧哗咆哮,就等着被直接拉出去吧。


钦差大臣的确是代皇上巡查地方,可是派出钦差的权利早就下移到六部,如果是军事方面的钦差,就是由兵部和都察院来推选,若是民事方面的,就有吏部和都察院来推选。为何总是离不开都察院?因为钦差一般都带有都御史的头衔,到了地方就有对地方官员的执法权,如果不带都御史的衔,权力就差了很多。


另外一般派出去的钦差并不挂着钦差的头衔,都是兵部尚书、都御史,总督某省或几省军事,或是巡抚、巡按某省、都御史这样的头衔,重要的人物皇上也会赐给尚方宝剑,不过是摆设,没人傻到真的把尚方宝剑解封,斩几颗人头,那样做得罪人不说,朝廷内阁就不会满意,等你回来交差后,小鞋那是一溜排的摆在那等着你穿。


所以赐予尚方宝剑只是加重钦差的事权,让地方官员感到畏惧,说明皇上是真心想要整顿地方或者jūn_duì ,明代真正用上尚方宝剑的时期是在后期的崇祯年代,袁崇焕、孙传庭都用尚方宝剑杀过不称职的大将,可惜已经太晚了。


“卢大人,我知道户部天天为了兵饷军费发愁,可也不能因为这个就坏了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吧?”都察院右都御史冷笑道。


他一眼就看出户部侍郎跳出来的用意,户部不想出银子,若是皇上命令况且的第六卫出动,户部就省下一笔军费了,第六卫既然是用内帑建立起来的,出去以后经费自然还是皇上自己掏腰包。


如果派别人做钦差或者总督,总要带一些jūn_duì 过去,另外也要增加一笔不费的费用。


按说户部的银子也出自国库,就是不拿出来户部的官员也没法贪污掉,为何如此吝啬,斤斤计较?


这就涉及到户部尚书、侍郎这些主官的利益了,银子是出自国库,可也就是那么多,各地现在都是经费吃紧,根本挪用不动,即便这样,各边关还是天天哭穷,要求增加费用,沿海各地告急,也无非就是这个意思。


一旦有战事发生,增加费用的要求是合理的,部队平时只是训练或者根本不动,花费的只是日常的费用,一旦开战,各种费用就会激增,原来给的经费肯定不够用。平时各部门都争相抢着要经费,给跟自己有关系的省份或者jūn_duì 下拨,一旦到了吃紧的时候,户部拿不出经费来,受罪遭殃的就是户部的几个主官了,毕竟所有的军费都是由户部来规划的。


所以对皇上想派第六卫到沿海作战,户部第一个同意,要是另选一个总督,户部就得坚决反对了,谁都知道这次沿海各省缺的不是兵力,而是银子。


都察院右都御史却是恨的咬牙切齿,若不是在朝堂上,他铁定要上去跟这位卢侍郎撕逼,历来派遣总督巡抚这些钦差都必须经过察院,这可是实打实的权利啊,谁要是侵犯了这权利,真跟挖了察院左右都御史的祖坟差不多。


其他几部的大臣也是愤愤不平,由六部推选钦差可是好不容易历经多少年才争取到手的权利,说什么都得保住,卢侍郎仅仅因为经费的事,就想把权利还给皇上,岂不是背叛了所有文臣。


最初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后,自己统领六部,等于把相权全部收回去了,过后几代人下来,相权又一点点下移,许多权利重新回到六部尚书手上,当然最有权利的还是内阁。


原本内阁只是成祖建立的私人智囊团,并非正式机构,过后慢慢演变成中书堂,类似唐代时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组成的多宰相制度。


开始时的内阁成员完全由皇上指定,大臣们也没有意见,皇上的私人秘书或者说是幕僚当然是由皇上自己选定,等到大学士具有一定的权限后,就演变成内阁大学士的人选必须由内阁里的成员还有六部尚书、左都御史等公推,皇上可以否决大臣们的公推,却不能自己任意提出内阁人员的名单,刑部定刑也是如此,定刑必须刑部来判定,皇上可以推翻刑部的判定,却不能自己给官员或者案犯拟定罪名,除非皇上绕过刑部、都察院,利用北镇抚司来审案,这也是镇抚司被刑部、都察院恨之入骨的原因。


还有许多方面,原来属于皇上大权独握,渐渐都转移到大臣们手里,当然皇上还有最后的否决的权利,吏部的京察是对官员最重要的考核,也是由吏部独立完成,皇上也只能接受或者否决,一般来说京察没有被否决的先例,即便后世如神宗,都只能拖着不批复,却无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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