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都猜错了,包间里有五个男人,高矮胖瘦不一。其中有一位,穿著黑色皮衣和破洞牛仔裤,扎著小辫子的男人在他们当中格外显眼。他的额头全部露出,浓眉如墨,像是两把笔直的宝剑,斜飞入鬓。睫毛长而飞翘,一双眼睛漆黑,盯著你的时候,似乎能把你吸进去。无论是卧蚕还是鼻梁棱角,都仿佛是上帝精心雕刻了一番,让人觉得多一分或少一分都不行。薄唇微粉,大多数时候像一边微微勾起,薄情又冷漠。
“d哥,今天兄弟们都沾了你的光,啥也别说,咱走一个!”其中一个穿著黑色t恤的壮汉,举起手中的酒杯,站了起来。其他三人立即跟著站起来,附和著。
“是啊,d哥,要不是你,我们几个肯定给逮进号子里了,大恩不言谢,我先干了!”另一个瘦猴精似的男人,一口喝掉了杯里的酒,满脸都是对还坐在沙发上穿著皮衣的男人的崇敬。
“今后,有什么能用到兄弟的地方,只管开口,哪怕是拼了命,咱都愿意!”这个人个子最高,大约有两米的样子,众人端著的酒杯在他的手里都显得小了一圈。不过他的话说的中肯,立马得到其他几个人的附和。
“兄弟们有今天,都是您的功劳,以后我们以您马首是瞻!”说这句话的是个矮个子,即使矮,个子大约也超过了一米七。大约是另外几个人都很高,所以显得他跟侏儒似的。
“你们先坐下!”被称为“d哥”的人晃了一下手中的酒杯,冰块混合著浓烈的威士卡,撞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格外动听。但这远远不如他的声音好听,他的声音一如他的人,透出冷漠与疏离,像是冰下缓缓流淌的泉水,冷冽且清澈。
“大家要马首是瞻的物件只有霍先生一个,所以有些话,以后都不要再说了。这次是侥幸,大家运气好,不能保证还有下次。”他顿了一下接著说:“虽然这次揪出了卧底,但是也把我们全都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下,所以最近,大家都不要轻举妄动,要比之前更加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