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强把公文包放在办公桌上,立马全神贯注的投入到了文案里。
我还没老!我才46岁!我还有14年才退休!还有14年!
只是……多少年没听过摇滚了?
十多年前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久违了!
......
......
“喂!老何,出来吃个宵夜!”工地旁,忙了一天的包工头打了个电话。
“好,我喝酒了,不能开车,你来接我吧。”
车上,放着歌。
“这什么歌?摇滚吧?老歌吗?”老何问道。
“不是,新歌,我无意听到的,叫《私奔》。怎么样,有没有那种年轻时候听摇滚的感觉?”
“有啊!居然是新歌?我等会也下一首。真带劲!和年轻时候一样!”
“老咯老咯,没年轻时候那股劲头咯。”
老何瞪了一眼道:“放你娘的臭屁!去年二胎政策开放,你不是才刚生了个小儿子?老个屁的老!反正老子是不服老!”
说着说着,看向窗外的老何却有些恍惚。
他想起了和包工头一起开音像店的那几年,虽然后来网络发达了,音像店基本上都倒闭了,但他永远忘不了那段时光。
他们坐在店里推销着各种各样的专辑,其间,摇滚专辑永远是卖的最好的!
那个时候,他们热爱摇滚!所有人都热爱摇滚!
就算听一千遍一万遍,他们也永远不会腻……
......
理发店,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染发,和年轻人不同,他是把白头发染黑。
“店里放的是什么歌?摇滚吗?”中年男子问发型师。
发型师愣了一下,回道:“应该是摇滚吧,叫《盛夏光年》。我今天看微博的时候,一个叫“耳神”的博主推荐的。蛮好听的,就在店里放一下。”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他听不懂什么微博啊什么博主啊,他只是在静静的听歌。
【一万首的mp3,一万次疯狂的爱
灭了不了一个渺小的孤单.....】
不由得,中年男子却觉得自己想起来什么。
镜子里的自己,黑发里面已经夹杂着大量的白发了。是啊,岁月不饶人,我老了。
但他依旧记得年轻时候,他一有钱就会去买唱片,那个时候,他最爱的就是摇滚了。
在出租屋里,他和当初的朋友们一起疯狂呐喊,发了疯一样的跟着唱片一起唱。她则站在边上,笑着给他们洗几个苹果。
那个时候是那么的穷,却又是那样的快乐,仿佛只要有几张唱片,就能愉快的度过整个夏天!
那个时候是那么的穷,她生日都只能给她买个巴掌大的蛋糕。但她永远都笑的那么甜,永远都那么贴心。
摩托车上,他们高唱着摇滚歌,不顾旁人的指指点点,两人相视一眼,疯狂大笑。
他现在有钱了,他给了她最好的生活。但年轻时候那股幼稚的快乐,再也找不回来了.....
黄脸婆,多久没有和你一起听歌了?
.......
.......
一个人,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一万个人。
三首摇滚歌,无声无息间,进入了大家的生活。
没有宣传,没有广告,没有平台的推荐。
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偶然听见,这三首歌就能抓住任何人的耳朵!
摇滚死了吗?
摇滚真的在十几年前就死了吗?
他们不信!
是啊,我们会老,我们的确已经老了。
但摇滚不会死!
我们热爱的摇滚——永远不会死!
这些可怜的年轻人,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他们不懂摇滚的魅力!
这三首歌和其他歌不一样,是和那个时代一样的摇滚!一样让人疯狂的摇滚!
那是属于摇滚的时代!是属于我们这批人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