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前很少一起逛超市,除了被林蓉强行拉去办年货,这是过年时全家的集体活动之一。宋煜高效、怕麻烦,不喜欢漫无目的地买东西,他会提前想好需要什么,然后速战速决,否则就是浪时间。但乐知时不是,他喜欢充满人情味的地方,超市和家装市场都是,在这种地方他可以待上一整天。
路过的一对男女大概是新婚夫妻,女孩儿很兴奋地拿起一个香薰烛台,告诉身边的年轻男人,这个可以放在他们的卧室里,言语间都是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乐知时也走过去,像个学人一样拿起那个烛台,没作商量就直接扔进宋煜推的购物车里,以为宋煜不会发现。
“这个不能买,买了也不能点燃。”宋煜拿出来放回原处,“万一引起哮喘就麻烦了。”
“好吧。”乐知时很可惜地看了一眼。眼睛又追上那对小情侣的背影,发现他们在买挂在墙上的画。
“我们也买个画吧,你的墙空空的。”乐知时抓住宋煜的胳膊。
宋煜低头,乐知时的手细白修长,指甲修剪的弧度也很好看,手背上还有一小块针孔的淤青。他抬头看着乐知时,“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
“着急抄作业的小学生。”
乐知时对他这个形容很不满意,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邯郸学步。
宋煜推着车往前走了,乐知时飞快跟上他,很直接地在他旁边说:“那是因为我是第一次跟男朋友逛家居超市啊,参考一下其他人的建议不行吗?”
听到某个不熟悉的称呼,宋煜的车都顿了一下,像是轮子卡住似的,差点脱手。
乐知时也停下来,盯着他的脸,有些茫然。
“别人同意让你参考了吗?”宋煜的语气有些别扭。
乐知时是个行动派,“那我去问问她好了。”刚抬脚要走,就被宋煜拽住了胳膊,“你给我回来。”
“有什么好参考的,我又不是跟她谈恋爱。”宋煜说话的时候也不看乐知时,语气还是刚刚那样别扭。
“买你喜欢的就行。”
乐知时的心跳忽然快了许多,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追上宋煜,和他挨一起走。
他们买了换洗的床品,是蓝色的。他们都以为彼此喜欢蓝色,乐知时总喜欢穿蓝色的衣服,为了让宋煜看着开心,而宋煜也以为乐知时喜欢蓝色,总是忍不住买一些,找得到理由就送出去,不然就自己留着。
这个乌龙也不知道从何而起,反正两人总是以不同的频率做相同的事。
懒人沙发、漂亮的碗盘、落地灯和乐知时喜欢的地毯,一件不落。他们途经宜家的小平米装修样板间,里面是已经装好的一个小家,很温馨。乐知时拉着宋煜进去,和他分坐在小餐桌的两头。
“这么小就挺好。”乐知时自言自语。
宋煜却不是很满意,“太小了。”
“小一点会比较有安全感。”乐知时手托着腮,侧脸望向样板间里的小沙发,语气自然,“我喜欢一眼就能看到你。”
灯光下他的睫毛很透明,眨眼的时候像是扫在宋煜心上。
样板间又挤进来五六个人,乐知时煞有介事地站起来,“不行,太多人来我家了,好挤。”他也拉起宋煜,“我们先出去透透气吧。”
宋煜有点被他逗笑,但还是忍住没笑出来。
“他们说这里面的餐厅很好吃。”乐知时摸着宋煜的手臂,很明显但很好用的暗示手段。
“这里应该没有多少你能吃的东西。”
乐知时的手开始往宋煜的卫衣袖子里钻,摸他的腕骨,“那个瑞士肉丸,蒋宇凡说很好吃,没有面粉感,百分之九十九是纯肉做的。”
宋煜还是不为所动,但抓住了乐知时乱摸的手,“没得商量。”
乐知时顿时觉得谈恋爱根本没有区别,他还是那个铁面无私的宋煜。他唉声叹气了一路,最后也只吃到结账区外的一元冰淇淋,而且吃到甜筒皮部分就上交了。
但宋煜补偿性地给他买了一块蓝色包装的牛奶巧克力排,并且在无人的停车场抱了他五秒钟。于是乐知时就又高兴起来了。
那些无法实现的小愿望在宋煜的怀抱前变得无足轻重。
只要宋煜愿意,他就可以拥有一个永远快乐的乐知时。
路上乐知时突发奇想想吃火锅,磨了一路,宋煜只好带他去吃了清淡的潮汕牛肉火锅。回到公寓已经是黄昏,正好赶上客厅景观最漂亮的时候,一推开门,乐知时就小声惊呼,脱了鞋跑到落地窗边,两手扶在玻璃上,望着外面波光粼粼的湖面。
橘色的太阳一半浸在水里,另一边染红了云霭。光透过白色落地帘落进来,连墙面都变柔软。
“好漂亮。”
宋煜望着乐知时站在窗边,感觉这画面很美。当时他也是在这个时间点来的这里,一眼就看中了这面窗,很笃定地觉得乐知时会喜欢。他如果喜欢,就愿意常来。
他拆开包装,把那个奶黄色的懒人沙发提出来,站在客厅问乐知时:“这个你想放哪儿?”
乐知时转过身,从他手上拿走,“放阳台吧。”
他们把买来的东西都一一拆开,两人一起把奶咖色的沙发套套在客厅原本的皮沙发上,宋煜组装茶几和小柜子,乐知时摆好落地灯,空荡荡的房间一点点被填充得温馨可爱。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太阳完全地没入湖水中。暖色调的灯一打开,整个空间都充盈起来。
“这个地毯好舒服。”乐知时把掰好的牛奶巧克力都塞进嘴里,坐在地上,摸了摸,又回过头望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宋煜,“你摸摸。”
“病还没好,不要坐在地上。”宋煜想拉他起来,但乐知时耍赖似的反过来趴在他的膝上,仰面望着他,声音柔软,“不冷。”
他浅褐色的瞳孔仿佛还蓄着夕阳的余波。
宋煜与他对视,许久都不说话,最后忍不住伸手去碰乐知时的脸颊、眼睛、他上扬的嘴角,还有红色的泛着一点水光的嘴唇。
“你好喜欢摸我。”乐知时歪了歪脸,主动去贴宋煜的手掌,“你以前不会这样,我还以为你总是很嫌弃我。”